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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市场需要引导,而不是领导
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各电影制片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显示,制作淫乱、强奸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私部位的主创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影视评奖活动。严重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中国新闻网12月30日)
既然是“重申”,也就意味着广电总局已经不是第一次下发这样的通知了。从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广大总局保护广大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身心健康的拳拳之心,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无忧虑地看到,这份带有浓重行政管制色彩的家长式“通知”,以其强硬的措辞和相对严厉的罚则,有直接干预影视剧创作的嫌疑,或许,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对从业人员和观众的伤害。
我们都知道,电影市场已经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观众可以自由实现其“用脚投票”的权利,而电影创作者和制作者也紧紧围绕着观众的喜好还做文章。在这样一种市场趋势面前,电影创作必然会有其独特的内在运作规律。一些涉及强奸和过于暴露的镜头,我们就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说它是迎合观众的低极趣味还是电影本身的需要。譬如范冰冰主演的《苹果》讲的就是一个“按摩女”的故事,难免会有一些暴露的镜头,李安的《色,戒》,更是无法回避“性”主题。
按照《通知》的规定,这就陷入了两难:我们是要“净化荧屏”呢,还是要追求艺术的真实?当然,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更大的危害在于,它会进一步抑制电影的表现力和艺术创作的自由和想象力。现在一部电影的制作成本都很高,如果不可测的风险太大,那么电影公司自然会趋于保守,最终留下艺术空白。
网络上对此消息反应强烈,赞成和反对的声音大致五五开。看似激烈的争论,其实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电影市场需要引导,但不需要领导。人人都能认识电影低俗化倾向需要管理,但问题是怎么管,从哪方面管起。
事实上,现在的电影市场缺的不是手段和制裁,而是标准。奇怪的是,业内人士和广大观众一直呼吁的“电影分级制”始终未见出来,各种“禁令”倒是一个接一个地下达,这不能不让人质疑:如果连什么是色情都还没厘清,怎么认定色情片呢?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广电总局应该是市场的维护者,平台的建立者,门槛的设定者,但不应该是内容的参与者和事后的评判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广电总局是该做的事没做,不该做的事倒是做了不少。
既然电影是面对市场的,那么就让观众去评价。不要不相信观,《集结号》没有暴露,没有情色,不照样博得满堂喝彩?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7/1230/03/40UALISG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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