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网上的博客上能看到这样的字样,如,本人的博文和图片除注明外均属原创,网络转载请标明出处来源,如不幸被报刊杂志等出版单位相中,请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转载复制,或用于宣传、盈利等用途均视为侵权!
他说的这还算客气的,说不幸被报刊杂志等出版单位相中了,关健可笑的是,多数博客转载的可能性不大。
我就经常看到这样的声明,说,某某的博客上的大作或大片(可能怕是有一天出名了,说晚了不好。比如当个折名作家,或总统什么的)是本人的原汁原味的原创。任何个人或单位,部门,门户,或博,均不得转载,一经发现,以法律为武器,告你没量商。我就纳闷了,就因为转你个小破稿,就告人家啊,值吗,受理费多少,搭多少精力,人家受不受理?你是不是不太正常,你以为你是余秋雨啊。就算是余作家,见了众多倒板的,也懒得理了。
你明显是在炒作嘛。
我就与那些小人物可能有一天能成为大人物的小人物心态好不少,从不在乎自己的东西,被转了,踩了,踢了,复制了,粘贴了。只要你想用就用,不用告之本人,权当我做了一把贡献,退一步,你用了我的东西,还替我扬名了吧。当记者也这么多年了,书也出了几本,博客也建了几个。被转载的文章无数,我从没申明过,公告过,更没有讨伐过。因为本人实在是小人物一个,成名可能性也不大,因为我这个山寨版作家,真的要是靠这斯得了名头,还感谢有一天网络让我一夜之间串红呢。
博客是什么东西,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博友,冰城馨子说的话,所谓的博就是:“用相机记录下生活的痕迹,喜欢从相机里来观察世界,生活因它的取舍而变得美丽多情,心情也因它的记载充满了快乐。我的拍摄算不上创作,也许只能称作记录,但它绝对都是原创的。谈不上什么艺术,主要是表现,更多的是内心世界的感受。”
还是人家说得对,你写的那些东西,“谈不上什么艺术,更多的是表现内心世界的感受”。什么是博客?就是心灵驿站,精神家园。你写的这些破玩意儿,除了心灵表达,发出来,在博客上晒晒,也是想显罢显罢。你想要不被转载,那就写完了最好放到箱子锁上啊。
不要太认真了,谁想转就转贝,气大伤肝,劝你多读读《黄帝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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