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个叫做“杀人游戏”的群体性娱乐活动悄然流行开来。“杀人游戏”,又称PK(Police&Killer)游戏,直译成中文为“警匪游戏”,据有关人士称,全国大约有100万人接触过该游戏,其中大部分为学生和白领。
杀人游戏是一项需要8个以上参与者的集体娱乐活动,玩法并不复杂。以8人为例,游戏中人的身份分为3种,4人为平民,2人为杀手,2人为警察。每局开始前,参与者摸取身份牌,游戏开始后,杀手每轮杀掉一个人,警察和平民则需指认出谁是杀手,通过投票将其推出,游戏以杀手或警察淘汰掉全部对手为胜。
俱乐部采取会员制,参与游戏的会员持有电子会员卡。进入游戏、统计成绩、计算费用都通过小小的卡片来完成。派发游戏牌、指挥游戏以及法官的各种判断都由电脑发声来完成,大屏幕则随时反映游戏过程,因此不会出现游戏中谁‘被杀’了都不清楚的情况。”
杀人游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渗透到文学等领域——
初次体验这种游戏,还是不太明白,其中很多游戏术语,也并不了解,新老玩家又混在一起玩,我们这样的新玩家很是吃亏。
游戏本身很有意思,推理逻辑性很强,但不喜欢和陌生人一起玩。可能这样的新鲜感,对于我这种已婚人士来说,已经没有诱惑力了。
有时间打算找熟悉人再玩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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