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院:“偷逃过路费案”里的三个数学问题
(2011-01-11 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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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个性观点:我乃性情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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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农民的车一天跑10次,一次要被收1558元。如果他不假冒军车牌,他就是开车贩卖人口,也不够高速公路收费。这等于法院从侧面向世人宣布:苛政猛于虎!我估计涛哥知道了会扇他们几个耳光。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曾锦城案发后,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河南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结果,在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