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万元与三本书,哪个重要?
昨晚写作到12点,突然接到一个家伙的电话,说要买我在关外的一套房子,他说已经看过房,决定要买了,定金也带来了。我一心在写作上,没心事拿钱,不管他怎么劝说,我还是懒得下楼,叫他改天再来。虽然我急于用钱,但也不必急得半夜三更卖房,像败家子似的。
同样在昨天,接到一个博友的留言,要买我的三本书,我马上答应她第二天一定给她寄出。
房子值38万,而三本书才57元,相比起来,书的钱实在微不足道,只要我心硬一点,我可以把房子卖到40万,根本不缺那几十元钱。但博友对我的信任与尊重,我觉得比38万还重要。我不是要藐视金钱,但在信任与金钱之间,我选择信任。
我没有送书的习惯,家里留的书很少,缺一本《不是女人的错》,而一直帮我寄书的朋友又忙,正好走不开,我还得自己去书店买书转给这位博友,但我很乐意。
由于连续熬夜写作,生活没规律,上火,早上起来流鼻血,但既然答应了人家寄书的时间,就要守承诺。我还是坚持自己去书城找这本书。到了书城三楼,找了半个小时还找不到,问服务员,幸好这书原来放在电梯口好几周,她有印象,记得是放在二楼。我又跑到二楼找了十多分钟,还是找不到,问管理员,管理员也有印象,但就是在社科书架和纪实文学书架找不到。
再问了几个工作人员,好不容易才找到,原来这书竟然被摆在“西方哲学”书架上。my
god ! 我竟然成了西方人了。
一直不鸟深圳某些组织,深圳的几个大书店也不把我的书放在“深圳作者”专柜,不把我当深圳人,现在好了,竟然成了西方人了,这世道!
记得2004年我的《单身女性调查》出版时,也是在“纪实文学书架”找不到,后经查询,才发现被摆在“法律书架”上,太离谱了,千辛万苦打电话给新华书店工作人员,他们说既然是“调查”类的书,肯定是法律的,我的天啊,这年头,写作真的是秀才遇到兵了。也难怪现在的出版社都要把每本书的封底都标上“上架建议:某某类图书”。各书店的管理者,应该对一些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
中午,打电话给快递公司,谨慎而细心地把书按地址寄出去,终于松了一口气。
有人信任,是幸福的,应该铭记在心。完成责任,非常舒服,比钱还重要。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