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的三大模式及相关策略
(2008-11-25 23: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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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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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的三大模式及相关策略
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紧密结合,相互融合,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保障的有效途径。创新基金创业项目的推出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实施,都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政府已经意识到孵化器与风险投资机构融合的意义。在新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孵化器”的模式已成为孵化器发展的趋势。
自1987年我国第一家孵化器诞生以来,孵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孵化器功能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在新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孵化器”的模式已成为孵化器发展的趋势。
融合是“双赢”之举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个多项孵化服务业务的组合体,主要服务项目包括:房产经营业务、物业管理业务、商业咨询业务、技术咨询与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和风险投资业务。从目前中国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技术、市场、资金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三大瓶颈。其中,资金短缺是限制这些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关注孵化器的人都知道,孵化器里有许多技术含量很高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与企业,但是这些萌芽或者发展中的企业大多由于缺乏资金、管理、咨询、人才等创业和企业壮大的必备条件,发展之路困难重重,难以实现企业规模和质量上的突破。这种情况下,孵化器如果能够主动吸引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风险投资并与之合作,就可以缓解在孵企业的资金紧缺状况,加快孵化培育的进程。
目前,与孵化器和在孵企业资金短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许多风险投资企业掌握着大量的闲置资金却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对象,或者只能将资金投向微利领域,没有实现风险投资企业资产的最优组合和利润最大化。对于风险投资企业而言,如果能够选择与信誉良好的孵化器合作,投资于那些有着广阔市场前景的在孵企业,将极大地提高其盈利的可能性和规模。同时,这也有助于加快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而且,从目前的国家政策看,孵化器与风险投资融合的外部环境已基本形成。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集机制。这表明我国政府将进一步推动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带动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建立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现代投资体系。科技部出台的《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优化环境、拓展功能”的总要求,进一步从整体规模上推动我国孵化器的发展,突出特色化与专业化,强化技术与资金服务能力,推进“创业导师+专业孵化”的孵育模式。
从实践情况来看,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已经成为增强孵化器功能的重要手段。1993年前后,成都、武汉、上海创业服务中心在对科技企业孵化的过程中开始了对风险投资的探索。成都创业中心向13家科技企业投资700万元,历时5年,成功率达92%,总收益率达到428.8%,其中3家企业上柜进行交易。武汉创业中心向19家科技企业投资1125万元,历时4年,成功率超过60%,总收益率达到124.8%,其中2家企业上柜交易。上海创业服务中心向14家科技企业投资2000万元,历时4年,成功率达85.7%,总收益率达到70%,全部被上市公司收购。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有迪康制药公司接受投资20万元,开发系列新药,总收益额达1780万元。2005年对全国孵化器的统计结果表明,孵化器自有孵化资金总额为35亿元,平均每个孵化器为650.7万元,约有半数孵化器引进了风险投资,另有10%的国家级孵化器参股了风险投资公司。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融合必将是“双赢”甚至是“多赢”的结果,前景非常可观。
优势互补是融合之本
作为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两大创业工具,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在功能和性质上既有相似之处,又各具特色,优势互补。
模式的一致性。首先,孵化器和风险投资在发展方向上有很强的一致性,两者都是在企业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关注并培育它。孵化器的核心是为在孵企业提供孵化服务,为创业者营造一种创业氛围。作为帮助创业企业提高成活率和成功率的服务组织,在孵化项目还处在开发阶段,即企业的种子时期,尚未形成有形和无形资产时,孵化器就承担了其中的风险,给这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直到其长大。风险投资关注的是企业的成长性。在企业创业初期,由于缺乏有效资产,银行不愿意介入,企业虽然掌握着好技术和产品,但由于缺乏资金,随时都有夭折的危险,而风险投资的介入可以帮助企业走出融资困境。从某种程度上讲,风险投资和孵化器的关注点是一致的。对于风险投资而言,最重要的是培育一个企业并从它的成长中获利。
其次,孵化器与风险投资都是创新型的运行模式。不论是孵化器还是风险投资,它们的投资对象一般都是传统投资者和银行不愿意提供资金的技术含量高、产品新、成长快,但相对来说风险大的那些企业;它们投资的目的是获取股利或社会效益,而不是控制创业企业的所有权,因此甘愿承担各种要素投入的高风险来追求高投资回报;它们都不参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活动,而是通过提供增值服务间接扶持创业企业发展。
最后,孵化器和风险投资都与创业企业是一种双赢互利的关系。不论是孵化器还是风险投资机构,它们的产品是成功的企业,它们的增值是通过创业企业的成长壮大来实现的。对于一个创业企业来说,它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和管理。解决了资金问题后,如果管理不善,那么这个企业也会倒闭。孵化器作为一个为创业者提供良好创业环境的服务型机构,通过多种多样的服务使创业者真正无后顾之忧。孵化器与在孵企业是一种互动关系,孵化器的成功与否是与在孵企业能否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一个创业企业要冒很大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在投入资金的同时,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成长,而这些服务又是创业企业本身欠缺并且急需的。从这点上看,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上具有异曲同工之效。
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它们关注的阶段不同。孵化器关注的是在孵企业的发展全过程,从企业创建、入孵、培育直到毕业,乃至对毕业企业进行跟踪服务。而风险投资对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投资偏好,它是以投资收益大小来决定关注的阶段,一般是从企业创业期开始关注,现在很多风险投资比较关注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它们所提供的服务也具有阶段性。
其次,它们的主要功能不同。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一种多方位的孵化服务,投资服务只是孵化功能中的一部分;风险投资的主要功能则是通过投资来取得资本回报,它对创业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是辅助性的,目的是降低投资风险,提高企业成功率和获得投资收益。
融合的三大模式
孵化器和风险投资从接触到融合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初步形成的以下三种融合模式值得关注和探讨。
第一种是风险投资直接参与孵化器建设的模式。风险投资参与孵化器的建设,使孵化器在提供物理空间、创业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的同时,通过风险资金的进入,加速孵化企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企业助推器的作用。目前,世界各地的孵化器建设都在做这一方面的努力,出现了投资人将所投资的企业集中起来,企业共享投资人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设备和场地,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的风险投资孵化器。美国的“橡子园”就是这种模式的一个典型例子。1997年“橡子园”成立于美国加州硅谷地区,由20位在美国学习、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联合四家风险投资公司和两家房地产公司共同组建。该孵化器拥有4000万美元的基金,主要投资于与互联网相关的通信技术类企业,对企业的投资一般在2-4年后,随企业的上市或被收购而退出。因此,“橡子园”也被称为“加速孵化器”。
第二种是孵化器投资建立风险投资公司的模式。从目前孵化器的功能看,投融资已经发展成孵化器扶持企业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孵化器本身体制和机制的问题,直接用孵化器进行投资运作存在一些制度上的障碍。因此,孵化器通过多元化、社会化渠道吸纳资金,成立相对独立的专业化运作的风险投资公司或股份制企业,为在孵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服务。借助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了解,提高投资成功率,同时风险投资公司还可以借助孵化器的日常管理、财务托管等服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通过企业回购、投资人回购等手段,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
第三种是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合作互动的模式。这种模式是目前国内孵化器比较常用的一种融合方式。一般是孵化器与一家或多家风险投资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根据孵化器对企业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向风险投资机构推荐投资对象,通过风险投资机构的考察后,由风险投资机构直接投资孵化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孵化器协助投资机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孵化服务、风险监督等。在这类合作模式中,孵化器担当了中介的角色,孵化器的信用促使了两者的有机结合,从而达到孵化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双赢”目的,孵化器则在投资机构的帮助下,解决了孵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际上也可以称为“三赢”局面。
促进融合的相关策略
第一,利用孵化器与政府的密切关系,推动当地风险投资相关政策的出台。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还没有像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但对于孵化器,很多地方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孵化器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先争取地方政府对风险投资进入孵化器和孵化企业的政策支持。同时,孵化器还可以积极地与当地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交易市场发展良好、互动的合作关系,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条件。
第二,练好内功,循序渐进选择融合模式。孵化器作为政府支持的社会公益性机构,在与风险投资的合作中,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政策资源优势,逐渐引入风险投资机构的介入和参与。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大部分孵化器先期要充当天使投资人的角色,从而给风险投资机构一个阶梯式投资模式。风险投资机构也要明确自己在投资链中的地位,确立与最相关孵化器的合作关系,这样才能形成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的有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