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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遗留的话题:雷洋案与体制对京城教育的影响

(2017-01-03 16:04:56)
标签:

小升初

家校关系

雷洋案

中二小垃圾桶事件

分类: 教育
原本是在去年应该写的话题,拖到了今天,也就是关于中二小垃圾桶案与雷洋案的相似性。

虽然冲突的性质与程度乃至持续时间不可同一天或在同一个太阳下而语,雷洋案与中二小垃圾桶事件有个共同特点是最终都按体制内事件处理但都在处理过程中被体制外或以体制外的形式大幅度渲染了。

先说雷洋案,这个案件的前后细节公布比较多,没争议的是雷洋本是体制内的一个仕途顺利的小中层,但其遗属虽然曾经走上与体制对抗的道路但最终还是回归体制内解决,现实中,司法体制依然是体制的一个子体制。
中二小垃圾桶事件相比之下太微不足道了。虽然各方公布的信息完全没法一致,但与雷洋案不同的是这个事情细节很清楚,双方无争议。这件事情争议的是事件性质及惩处办法。
最终,这两件事情都是体制内定了处理基调,雷洋案的结果也在我写完本文草稿后出来,但中2小垃圾桶事件并没有公开结果。

本文的重点还是在探讨京城特有的体制对教育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定位于家家、家校关系上。

与其他城市不同,京城好学校以公立学校为主流,而这种现象又是因京城以体制内家长为主强势群体,因而也注定了京城尤其是城区好学校家长们受体制束缚程度远大于其他城市。同时也很好解释由来已久的城区内部择校“回避第6层”现象,所谓回避第6层现象,即一旦某小学收了6层子弟,京籍家长会纷纷选择回避,导致这个学校口碑直坠谷底而迫使更多家长被动择校,恶性循环……

体制内事情体制内解决,这是现行体制内处理问题的原则。
教育体系无疑也要遵从,不遵从的例子也有,但往往事出有因,如2015西城小升初学区划分疏漏及2016年毒跑道引发的以月坛家长为主体的多次群体性散步事件,不仅事出之因确实明显甚至触犯众怒,且与有关层面的疏漏或其它因素有关,最终也是靠体制内解决或者称为安抚平。
当然,体制也不是万能的,民大附中事件就像以药养医是中国的无解一样属于京城无解,任北京家长多少次抗议都无用。但那事背后触及高级别的部门利益。一般家长遇不到那么大事情。

体现到校园内体制内解决,指的是校园内发生的孩子与孩子、家与家的冲突,在无其它因素如某方直通校长的前提下,班主任通常还是处理问题的第一权威,搞好与班主任的关系比以前更重要。

这种形态,对体制外的家长是否就不公平呢?这看怎么说,天时地利不在体制外阶层是肯定,但创造人和还是体制外家长可以努力的方向。
首先家长择校别去挤权贵学校,尽量找第三层、第四层家长为主体的小学及中学,孟母三迁,其实迁的不是学区房是择师择同学......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同是知识阶层家庭的班集体往往有好的学风。
其次之一是搞好与老师的关系。这点被清高的家长指责为市侩、庸俗,但现实如此。
其次之二是注意孩子交友,勿交损友,尤其在小学高年级及初中阶段,
再其次是教育孩子学会团结同学,尽量站在多数派一边,当然基于人性教育教育孩子不要参与欺负弱者的行为。

同在体制内的家长,行业收入权利大小等等都有天壤之别,很多体制内草根家长囿于权力局限和体制外在一定阶段中并无差异,处理家校问题可参考以上所述。

社会越来越复杂,随着将来司法能够逐步比较独立以后,司法介入校园事件便不是不可想象的,但这话说得太早,现实的家长还是搞好孩子周边的学校、家长关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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