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名(利)人,也要守商场规矩
(2008-07-28 01: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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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三国中介出租房产厦门 |
分类: 金融及地产 |
看到报载易中天逃中介费的新闻,想起自己的艰苦年代在深圳租房时兜里的银子再紧巴也要付给中介半个月的租金(实际也只住了半个月,大多时间在出差)另半个月的租金房东却很不愿意交
对正经商人来说,逃单总是因小失大的事情,不值得去尝试
在我印象里,在厦门闹出逃单这样的事情恐怕都是台湾来的不正经商人搞出来的(不多发挥了,怕又有省籍纠纷族群冲突)
不管怎样,当事人们除了和解之外(目前是越闹越僵局),怕也是要在法庭上见的,到时候也可能不是中介纠纷而是名誉权纠纷
我相信即使是中介纠纷的官司,易先生于法律上也只需要支付这13.8万的部分费用,否则这是去年的事情为什么中介不早告上法庭,拖了这么久,我估计还是想用名人效应来臭臭易先生。
不过易先生虽然有钱,却好像是满腹经纶的文化人,而不是商人
所以易先生守不守商人的规矩,却也众说纷纭,就我个人的立场,我不是房地产业界的,是吃IT公司饭的,但我也是靠正常的商业活动获得几斗米,养活一家子老小的小商人,小俗人,自然认为易先生应该遵守商场规矩,这和你、我、他的道德体系无关
说到易先生,在我印象中,易先生是说《三国》的,的确不是什么孤寒的历史学家,更不必有什么清高的自我约束,
众所周知,学问难做,再举个我自己贴身的实例
自家的家长应该算是逻辑学方面的金氏关门弟子,晚年想出本自己的书,出版社怕没人买,一定要老人攀上金老的名字,其实一代大家的金老于今日的名望如何,网上的很多人必定不知我所云,知道的年青人多半怕也是要从赫赫大名的林先生那里转介过来的,而林先生的赫赫大名,如在《人间四月天》里又扯上了更为人所知的徐志摩云云,越通俗的越有人缘,举世皆然,真正的学问怕也无人关心,反正我这样的书蠹都不去看仔细“因明”这个词后面联着什么字,应该是“学问”的“学”字 吧,我不肯定,也许还是“之”字
扯多了,只是前阵子在网上看到有大侠感慨研究历史与搞历史之不同,说道
有前辈皓首穷经,毕生钻故纸堆,对一个小问题还是轻易不敢发言
而搞历史的人,洋洋洒洒,通俗易懂,文化快餐,快餐文化
做真学问的,就别去幻想什么豪宅、美女,这些名利场的标识物
话说回来,易先生的《三国》确实说得好,很切合今天的实用,这一次可好比是邓艾袭蜀,直接把成都拿下
易先生的活学活用当却也是今人版本的《世说新语》中的经典(近来的有周老虎,李巴掌等)
当然细节上还可以做得更周密些
我觉得易先生于此处豪宅买下之前,应当在厦门找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有朋友关系的朋友做同一房产的中介,三国的吕蒙巧取荆州之前,不就是把陆少爷推到前台吗?
不这样的话,即使真的是朋友介绍去说服房东把房子卖出来,但毕竟这好房子是由那中介介绍来的,1%左右的辛苦钱我觉得很合理,当然做生意总也是讨价还价来回来去N次,直到双方面都认可ok,再想一想,哪怕是2万元钱去私了,也比较好,那1/10of1%实在是好说不好听
唉!豪宅的买卖总也比普宅低调的狠,不然又有人不恰当地感慨什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是杜甫的牢骚,同样这个人,疑似喝高了又吹什么: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于盛唐而衰的社会总那么不和谐
我等和谐,出租房子还是要交中介费的
另有小小的疑惑:
既然530万的大房子买下来都不愿声张,连中介也要去查地产登记才后知,那8万元的善款又何必露布天下(今天最高喉舌的词汇是广而告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