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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屯留一公路段段长酒后施暴

(2012-12-13 09:42:59)
标签:

屯留

公路段

杂谈

分类: 新闻拙作

长治屯留一公路段段长酒后施暴

本报记者 姜军旗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2012年12月5日见报稿)

 

  63岁的张复喜反映自己的问题时,被单位的领导在办公室殴打,导致原本视力不佳的左眼几乎完全失明。

  张复喜原是屯留县公路段的养路工,1985年在一次养护作业中头部受伤,治疗后留有后遗症,1990年9月被诊断为脑外伤。

  2001年屯留县公路段在没有申报工伤的情况下,直接解除了与张复喜的劳动合同。张复喜随后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并进行了工伤认定。

  2002年5月,屯留县公路段提起诉讼。经屯留县人民法院及长治市中院两级法院审理认定,屯留县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屯留县公路段不得擅自解除与张复喜的劳动关系。

  此后,张复喜一直在屯留县公路段辖下的陡沟道班负责门卫工作,直至去年工资被无故停发。

  工资被无故停发后,张复喜多次找到屯留县公路段说明情况,均无果。可就在2012年11月23日下午,张复喜再次到屯留县公路段反映情况时,被段长孙文忠殴打受伤住院。

  11月29日,在长治市和济医院,记者见到了张复喜。

  张复喜回忆说,当天上午一上班,他就到公路段找孙反映情况,得知孙不在后,便在办公室等候。直到下午4时,满身酒气的孙文忠才出现在段长办公室。

  由于此前张复喜曾多次找孙反映,“那天借助酒劲,他就动手了。他先是拿我递交的材料砸我老伴,还让我们‘滚出去’。我护老伴时,被他打倒在地。”

  闻讯赶来的公路段员工,将张复喜夫妻俩拉出了孙文忠的办公室。

  后经屯留县人民医院诊断,张复喜多处软组织受伤,左眼晶体下积血,建议转院治疗。

  24日,经长治卫校附属医院得出诊断结果,张复喜为“左眼钝挫伤,左玻璃体积血”。后转至长治市和济医院住院治疗。

  张复喜的主治医生表示,目前张的左眼视力接近失明。

  张复喜的儿子称,虽然事后孙文忠曾到医院看望了父亲,并表示歉意,称自己是“酒后办了糊涂事”,但孙对父亲的工伤认定多年来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我一定要给父亲讨个说法”。

  在屯留县公路段采访时,记者没有见到孙文忠。负责处理此事的屯留县麟绛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屯留公路段已先期垫付3000元医疗费,“至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们将根据受害者的伤情鉴定来认定。”

  截至记者发稿前,此事还在处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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