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鸡蛋质量的问题,3月31日我写了“贪小利炼客户毁行业”,荣幸地被光明博客推荐到了“光明网”。
刚好今天《光明日报》发表了“一个鸡蛋引发的疑案”。(与我的问题无关啊,“巧遇”说明食品安全问题随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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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因为要讨个说法,而折腾了半天时间,不过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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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肉眼发现鸡蛋的霉点时,里面的问题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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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有问题(红壳蛋),到下面的白壳蛋,打开一个、看见的就是“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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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包装没有任何标志。
虽然鸡蛋箱上面没有标志,经手的孩子正好不在国内,我们通过回忆确认还有“干货”与粮食,在包装上面找到经销公司、地址和电话。先向供货单位投诉,回复是:为什么这么久才投诉(3月13日送货,发现坏蛋是29日)?他们确定鸡蛋的保质期是“二周”,就是按照发现日期,也超过了他们的“标准”? !
我们的问题是,上面的蛋品很好,为什么吃到下面就有问题?我们总不能把这60来个蛋,当天就都打开检查吧?我回答厂家,那我们就找消协与你们说话。
在网络上看到居住地(每个街道的工商所都有消协及热线电话)的消协,接听的工作人员,很热情地指引要向厂家所在地的消协投诉,应当找的就是大兴区西红门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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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蘑菇、白木耳等“干货”,也没有出品日期和生产、包装单位标志。幸好外包装盒上还有厂家和电话。
消协听了投诉之后,由专门人员回电询问,能确认的是商品包装没有品牌、出厂日期与质量标准。他们将与出品单位联系。
20多分钟之后,厂家来电,表示按照坏蛋个数(包括已经打开的)进行赔偿,后天送来。
恰巧,我家有一盒“德清源”的鸡蛋,对比之下,可以看出当前的商家服务与管理水平是良莠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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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生态鸡蛋,看包装盒的右上、左下,有份量和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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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侧面有保质期45天,净重和出口品日期(右下)。
我的体会是,食品质量是要靠法规、消费者、消协和厂家共同保障,要有消费者、网络和媒体的监督,厂家才会遵守国家法规。
为什么,没有质量标志的产品,能够堂而皇之地出厂上市?北京规定出口品日期已经多年了。消费者也要养成习惯,随时检查日期。这也是我们要吸取的教训。
政府工商管理局和消协要规定处罚、赔偿细则,商家无明显责任时“一赔一”;有质量问题“一赔二”;存心违法没有标志和欺诈时“一赔十”。
对于食品要严加管制,鸡蛋发黑,我们已经看见了;而没有看见的鸡蛋质量已经有问题了。还有,要是在餐厅吃饭,遇到商品质量,人家也有可能蒙混过关,多加酸甜苦辣的味道,你根本吃不出来。面对现在越来越多的奇怪疾病,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要靠大家来维护商品质量,使存心不良的厂家没有空子可钻。
谢谢北京大兴区西红门街道消协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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