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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喷泉击伤大学女生之责任

(2007-09-27 07:12:30)
标签:

健康/保健

安全

审查

论证

喷泉

伤害

气泵

水库

新娘

分类: 公共安全和地震

 

    广场喷泉击进女大学生体内 下体受伤索赔18万余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24139912 

 

  看似美妙的音乐喷泉竟能成为“杀手”:水柱自下体冲入体内,阴道被冲穿,肠子被冲断。在经历了3次手术、179天的住院治疗后,大三女生李梅将喷泉的管理者———西峡县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8918418元(内含3万元精神损失费)。

 

   200681720时左右,他们4人骑摩托车到了县城的时代广场。李梅说,当时广场里的音乐喷泉开了。一开始,喷泉喷得较低,他们不知不觉跑到了主喷区。这时喷泉的水柱冲天而起,李梅正好站在主喷泉上方,高压喷泉一下子击中了她的下身,喷泉将她向上冲起后又抛了下来3个同伴把她送到了医院。

广场喷泉击伤大学女生之责任 

    这种喷泉就是安全的,不过去嘻戏的都是孩子。

 

  今年73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西峡县建设局认为,喷泉开放时,李梅违反了广场规定和管理要求,强行闯入喷泉区,为玩水被冲倒致伤。


  李梅的代理律师王永浩认为,李梅的受伤,是时代广场喷泉设计、建设、管理的瑕疵造成的。喷泉喷射力相当大,应修建防护栏防止游客进入才能保证安全。


  广场管理者仅在两个入口距地面两米处设立了“游客须知”的牌子,且事故发生时间是夜晚,李梅不可能看到牌子上的警示。喷泉区近千平方米,但警示牌却小得可怜,达不到警示的目的。


  817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梅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应自行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原告是成年学生,应当能够判断高压喷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被告作为时代广场的管理者,虽然通过在广场的入口处设立警示标志,但该措施并不能防止游人自由出入喷泉区域,且游人进入喷泉区后,广场管理人员并没有进行制止。广场管理单位存在相应过错责任,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27570元损失费,同时法院认为原告为主要过错方,故对原告请求的3万元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此外,本案4080元诉讼费由原告承担3080元,剩余部分为被告承担。


  昨天,李梅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峡县建设局也提起了上诉,要求驳回李梅的诉求。(今报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徐元/文)

  

    阳新认为:

    一、伤害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经常是没有思考时间,更没有重新进行的机会。特别是所有新奇的东西,都要首先保证安全,才能让公众“亲密接触”,或是操作、调整。要是让人们了解之后再进入,或是有管理者把关,这种事故就可以减少甚至防止;

    二、音乐喷泉有两类,一种是低压,有小孩子可以“参与”,进入喷泉口嘻戏;而另一种是高压,仅仅提供欣赏,只能在旁边观看。

    喷泉的高压有伤人的能力,应当进行安全审查和足够的防范措施;在高压区要有封闭护栏,使人不可能自然进入。现在,许多产品、设备没有安全分析和应对措施,要依靠公众的参与,甚至是在发生伤害之后才去总结,调整,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的了。

    三、大学生要受到安全教育和有必要认知能力。特别要养成职业习惯,不该动的不动,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本案中,从礼仪角度女生也不应当进入喷泉中心区。“正好”站到中心区,至少会把衣服弄湿,也是不雅观的。 

    四、推而广之,任何设备都在变化中,现在不伤人,不等于过后不会伤人;现在没有压力不等于一会压力不会提升。人永远要站在安全区域,才能保证不受到伤害。

    此案和水库放水伤害河中行人、游人情况类似。9月15日,贵州一新娘在河滩拍摄婚纱照,适逢水库放水,她和工作人员一起被水冲走丧命。

广场喷泉击伤大学女生之责任

    高压喷泉喷水出事,而较低压力的气泵同样也因为开玩笑而出事。工人将建筑用气泵的嘴,对准人的肛门,结果迅速将受害人的肠吹断,全国年年发生此类事件。气泵岂可吹人?肠胃也非气球!就是不懂工程,遵守礼仪也是防止伤害的重要准则。

 

    总之,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法律要推动安全建设。因而,在本案中,首先要严格审查喷泉的“安全论证”,才能防止事故。有不安全因素在,今天没有事,明天可能就发生。今天是大学生出事,明天可能就是小学生出事。

    所有建筑都要有安全审查和必要措施,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专家进行,没有达到这一要求,而造成事故的,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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