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使馆缴纳交通负担费滞纳金
韩联社首尔11月26日电 对于首尔市向中国驻韩使馆建筑征收的广域交通设施负担费,后者在左推右推之后引起社会争议,最终抵不住舆论的谴责于最近缴付了“连本带利”的负担费。 首尔市26日表示,针对中国使馆申请在中区明洞建设一座拥有52套客房、地下2层、地上24层的建筑,今年4月批准建筑后,于9月1日发下了9900多万韩元的广域交通设施负担费的税单。 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公馆虽然可享受各种免税政策,但新建的中国使馆包含客房,因此这一部分不能享受免税。 现行的《大城市地区广域交通管理特别法》规定,对拥有20套以上共同住宅的建筑,地方政府可征收一定额的广域交通设施负担费用,而该费用须在发出通知当日起60日内缴纳。 但中国使馆到截止上月末的截止日仍未交纳,这一事实一经曝光后受到舆论的指责。中国大使馆最近改变立场,于25日缴纳了包括495万韩元滞纳金在内的1.0408亿韩元负担费。 中国使馆方面交代说:“由于中国没有广域交通设施负担费用的制度,因此需向本国进行报告,这一程序耽误了费用的缴纳。”(完)
去往论坛浏览此文章,参与讨论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