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杂谈 |
近日,又有“圈内人士”对张艺谋和巩俐、章子怡关系进行了评说,一时成为“娱记”们的“猛料”广泛传播。因为自身职业的关系,演员、体育明星等的举动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所以每一次自暴“家丑”也就难免有较高的“受视率”了。
这些家丑式的暴光不仅是“娱记”们日夜操劳的果实,也是“娱记”们生活的资本。因为“娱记”也是人,自己也要生活。而且“娱记”们因为经常与明星们打交道,往往也自认为是半个明星,生活当然不能落了俗套,穿着打扮也得跟得上潮流吧!另外,“娱记”们多半也要养家。这一切都得要钱呀!不挖空心思去弄点这样的“猛料”怎么能提高业绩,不然连奖金都会受到威胁,甚至会有丢饭碗的危险。
另外,“潜规则”也是某些圈内失意人士的“自杀式”袭击。一个正值芳龄的演员长期得不到角色,没有戏可演、或者只能串个场、跑龙套之类的,长期郁郁不得志。本来就是吃青春饭的演员怎能忍受这种与本钱——年轻,背道而驰的现实?算了,最后就来个玉石俱焚的“自杀式”的最后一搏吧!当然,还有些自暴家丑权且可以看成是“吃到葡萄还说葡萄酸的人”的“清风亮节”之举。
所谓的“潜规则”早已有之,俗话说“行有行规,道有到矩”,这里的“规”“矩”和今天的“潜规则”大意基本吻合。只是现在的“潜规则”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专指红包、回扣等某些违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利己之举。如:医生拿红包、记者收受红包,领导办事要拿回扣等等。
前不久的“兰成长事件”某种层面来说就是郁于记者这个圈子的潜规则。某些记者抓住不法之徒的息事宁人心理,打着暴光的幌子,让欲暴光的单位自愿拿出红包。“兰成长事件”也是一次善用“潜规则”者的作茧自缚。
今天被称为“潜规则”的“行规”、“道矩”本应该是行业内的自律信条,是净化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我们千万不能让这些约定俗成的“行规”、“道矩”转化到“潜规则”的轨道上来,最终又把自己置于“潜规则”的暗仓中,成为“潜规则”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