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鸣词言(101)演唱、演出、表演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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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演唱,首先是演,然后才是唱。演是什么,这个演是指唱歌前要先入戏,要有情感的体验与情绪的铺垫。要带戏入歌,要有戏贯穿始终。歌曲为什么要有前奏和间奏,就是这个道理。另外,演唱也是指一种良好而饱满的创作状态。一个优秀的歌者,演唱不仅是面对观众的倾情表白,也是源自内心的一种艺术修养。
歌曲的显性美是音乐,内在美是文学。因此,赞扬一首歌好听,实际上也包涵了对它的文学性的肯定。而当下,听起来一朵花,看起来豆腐渣的歌曲泛滥成灾,这样的歌曲,经不起时间的推敲。
作词、作曲、演唱,编剧、作曲、导演……这种排序是依据作品创作流程自然形成的。不代表名气大小和价值大小,更与“按姓氏笔画”和“排名无序”的世俗无关。故,一切试图改变这种行规的排名法,都是不尊重创作规律的表现,都是庸俗的“论资排辈”的观念。填词和改编除外。
表演无所不在。演自己,演人物,是为基本;演他人,演对手,是为高度;而演关系,演环境,是为境界。演员与人物的关系,是为角色;角色与命运的关系,是为戏剧;而戏剧与观众的关系,构成大环境。所以,一位杰出的表演艺术家,一定可以营造一个非凡的戏剧环境。
一场演出的过程,既是演艺产品生成的过程,也是观众消费的过程,是演员与观众不断交流与磨合,不断弥补与超越预期的过程。演出具有一定的即兴性和不确定因素,而恰恰是这些因素,大大增强了演出的神秘感和吸引力。故,即时互动的演出,才是人与人,人与艺术最高层次的沟通。
演出就是演员与观众的约会。演出商就是演员和观众的红娘。演员决定约会的内容与形式,观众决定约会的共识与质量,而演出商决定约会的时间与地点。没有观众,便没有演员,没有演出商,便没有演出的效益。
把喜剧演哭,已经成为中国小品一个主流套路。这并不违背喜剧审美精神,只要不硬来、乱来。
我喜欢加盟那种大张旗鼓,高举高打,信誓旦旦,激情四射的创作团队。我喜欢不给自己留退路的创作态度。我不喜欢把一次创作策划活动搞得跟密谋兵变似的。我不喜欢谦虚谨慎的创作作风。我觉得创作是创作,运作是运作,我们不能把创作当运作,更不能把运作当创作。创作和运作,虽然可以相辅相成,但决不能混为一谈。
比如喝酒聊女人,这是一个男人的典型生活情状之一。酒色之徒,虽不足取,倒也可爱。试想,如果一个男人只喝酒,从不聊女人,或只聊女人,不喝酒。这都可能是一个男人的非正常状态,这是一种可怕的状态。但是,你们说文学要贴近生活,却又只准贴近喝酒不聊女人,或不喝酒更不聊女人的生活。那这样的生活,正常吗?
指挥算哪种人:一场演出,台前幕后全算上,无非两种人。一种是演员(含演奏员),一种是职员(含编导)。我的问题是,指挥算哪种人。如果算演员,他却始终背向观众,并且专注于与乐手和演员交流。如果算职员,他又始终处于舞台的中央参与即时表演,并且主导着整个表演的进程。所以在我看来,指挥是舞台的“第三者”,他置身于戏剧与音乐的局外,却洞察和调动着内在的戏剧因子和音符。他背向观众,却秉持观众立场,他激情四射,却从不发出自己的声音。在排练场,导演是灵魂,那在剧场,指挥就是灵魂。指挥永远是演出时间和现场的灵魂。指挥是观众审美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