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鸣随笔:话说群主——《泛音乐坛》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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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实社会不同,虚拟社区,只要你愿意,每个人都可以当群主。但与现实社会相同的是,群主也不是民选出来的,虽然群主并不是个什么鸟官。
群主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个唠嗑发起人。我这人并不想当什么官,除了喝酒时,也不想与人唠什么嗑,但行走江湖久了,最多的时候,大大小小,我当了约二三十个群的群主。
最大的一个群,就是《泛音乐坛》。
至目前为止,《泛音乐坛》有群友453人。我依据这个群的人员构成情况,给它定义为“一个以音乐人为主体的艺术交流平台,一个覆盖音乐全产业链的即时互动媒介。”这个群里业界牛人不少,我曾在群里夸海口说:论人数,本群不一定有一个城市音协的人多,但论群友的整体水平,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城市音协能与之相比。我当初取名“泛音乐坛”有两层意思,一是不想把这个群弄成一个纯音乐人群,所以叫“泛音乐”。二是不想只聊音乐,所以叫做“泛音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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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群是何时何事建起来的呢。那是2014年3月,我参加广东省音协《岭南音乐》杂志社举行的一个主题研讨会,会后,用我的手机拍了一张合影(上图),为了把这张合影发给大家,我就临时建了个群,取名为《岭南音乐之友》。发完照片后,我没解散这个群,那次研讨会后,我就在《岭南音乐》开了几期“曾鸣词言”的专栏。心想,拉一些音乐界的朋友进来,聊聊岭南音乐,为杂志社组点稿、作点推广什么的,不也挺好吗。于是,那次与会的著名词曲作家吴颂今、词作家刘志文、音乐人王厚明、《岭南音乐》执行主编朱明、星海音乐学院王少明教授、广州大学曾大兴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李志刚教授、广州爱乐艺术培训中心王勇校长、五音机构董事长金振宇等,就成了这个群最初的群友。
但是,随着人数的不断上升,这个群的名目就成了问题。我毕竟是以“岭南音乐”建的群,但我与这个杂志只是普通作者关系,我几次想让朱明接管这个群,但人家却并无此意。想了几天,于是最后定名为《泛音乐坛》。
除了创作和与朋友们喝点小酒,我这射手座,凡事只有几天热情。且这两年手头上码字的活儿不时有一些,人家等着歌词或本子,我却在圈里群里说相声段子。而且,如果不幸遇上价值观严重不端的言行,人品明显不妥的恶行,我这人爱生气,闹心,想骂大街。怎么办,朋友圈是退不了,那就退出所有的群吧。一夜,一念之下,除了亲友和工作方面的群,我果然解散并退出了所有群。
这一来,更是弄得我满屏风雨。各种猜忌与怨言、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回想起来,《泛音乐坛》还是促成了包括我本人在内的许多重大和单项的合作的。也给我自己和许多朋友在人脉上,渠道上、学术上,和创作上,直接和间接地创造了显著价值。2015年初推出的“广东省首届公益助残大型音乐会《有你有晴天》”,几乎就是举群友之力完成的。这台主题音乐会至今还在以各种方式在广东各地呈现,成为了广东省公益助残的品牌活动。而由广东省文化馆主管、由本人取名并出任发起人之一的“第一人称艺术团”,也以这台音乐会为移动展示平台,获得了社会越来越高的关注度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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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许多线上活动,如拉票点赞,群友聚会等等,群友之间还在各地甚至国外,成为了生活中的好友。这几年我飞得多,几乎每到一地,哪怕一个县,都可能不期遇到群友和朋友。其间涌现出了许许多多人间温暖的佳话。
正因于此,我解散了这个群后,群友们在愤愤不平、恋恋不舍之后,又推举山东词作家刘瓦碴以原名称恢复了此群。而我,也因心有所恋,便注册了这个同名公众号。
解散约一年来,不断有群友私信劝我回归。直到2015年12月,著名作曲家龙伟华给我发了一张他们在群中聊天的截图,具体内容忘记了,大意有劝我回去的意思。情真意切,我看到截图中居然还有著名词作家曾宪瑞老师。曾宪瑞老师是我的恩师于沙的挚友,也是我在作词方面难得认同的几个师长之一,九十年代我在于沙老师家见过他。我想,前辈都发话了,我不能再装逼了。再装,人就成狗屎了。于是,让伟华拉我回去,回去后,瓦碴竟将群主管理权又交给了我。我原以为,我回去就不再是群主了,挺好。哪知,微信群还有这么个功能,看来以前白当几十个群的群主了。
回去的时候,群中还有九十多个群友。我想,既然回来了,那我就做好两件事,一是提升群里的人气,当猎头,拉人。二是转发自认为好的群友作品,当推广员。第一条做得不错,第二条在不断做。
我回去后,在每个群友的昵称后面都标了个(泛)字,这便于我在朋友圈中及时发现群友们的作品,即便他(她)退出了群,我还是会保留这个“泛”字,这就相当于一个同学身份的标识。这样做,我都为自己有点小感动。我想,做好上述两条,就对得起这个群和群友,就符合互联网平台的特性和精神。
在群里,我的年纪偏大,但我自觉是能够与小青年平等对话,无聊闹腾的。我这人精力不错,连玩带写作,没耽误什么,也没觉得掉什么身份,虽然我从不觉得自己有身份这种东西。
互联网精神,就是融合的精神。作为群主,就是引导和维护大家走向融合的发起人和带头人。我把别人拉进群,也被别人拉进群,我把别人的群友拉进我的群,我的群友也被别人拉进他的群。拉进来你进不进来在于你,你进来呆不呆得下去在于你,呆不下去你退不退也在于你。这就是人性,这就是民主,这就是融合。群友从路人走向朋友,也有从朋友退回成路人的,这也是互联网时代的人际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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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是这样想,不等于人是这样想。我看不惯那种群,进门,公告栏里赫然设定了一堆自以为是的所谓章程。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公民,我有国法,劳动法、交通法、税法和家法管着,作为一网上游民,我为什么还要被你一个不具备法律效应的群法管着?所以,被入这样的群,我心存谢意。但若能留下来,交几个朋友走人,也算对得起拉我的朋友和这个群主,不然,我再见都不会说一声,更不会带走半片云彩。
文如其人,群如其主。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岁寒三友,四时八节,一语道破,再发红包。
《泛音乐坛》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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