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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浅予
戴爱莲(1916-2006年),生于西印度群岛的特立尼达,中国当代舞蹈艺术先驱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被誉为“中国舞蹈之母”。1930年,她赴英国伦敦学习舞蹈。1939年回国。戴爱莲曾出任第一任国家舞蹈团团长;第一任全国舞协主席;第一任北京舞蹈学校校长;第一任中央芭蕾舞团团长等。2006年2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一生中经历过三段婚姻。
1940年初,戴爱莲在香港认识了相貌英俊而又画艺高超的青年画家。他们开始了恋爱,一次募捐义演活动后,戴爱莲和叶浅予在宋庆龄办公室举行了简朴而隆重的婚礼,宋庆龄高兴地做了他们的主婚人。
那一年,叶浅予33岁,戴爱莲24岁。后来,叶浅予创作了很多舞蹈题材的作品。他们的婚姻持续了十年,在后来谈到离婚的事时,戴爱莲还是感到后悔。
叶浅予曾撰文说,1949年北平解放,同年7月举行了全国首届文代会,解放区和国统区的两支文化队伍胜利会师。我和爱莲此时已回到北平,爱莲参加华北大学文工团,当了舞蹈组的领导;我当了美协副主席。
1950年文化部又聘请爱莲当了北京舞蹈学校校长。
这一年秋末,我受命参加民族访问团去新疆。冬天回到北京,冷不防戴爱莲忽然向我提出离婚。这真是睛天霹雳,我大吃一惊,问她为什么,她说她已经爱上别人了。我问那人是谁,他是来我们家住过的一位青年舞蹈家。
1951年,我含着眼泪,与她办了离婚手续。屈指算来,从1940年到1950年,我和爱莲在一起生活了一整整10年。我一直倾心于她对艺术执著的奋斗和追求,没想到最后我们却是这样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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