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龙拍虎”绝对不是个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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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虎照事件”陕西省已经明确是假照,是欺诈。
但是结论似乎是周正龙个人作案,林业部门轻信为真,草率从事,犯了错误。
因此周正龙提交法办(诈骗嫌疑人),13名政府官员行政处分。
仔细思考和分析一下,绝对不是那么简单:
一个项目(事件)必有确定目标、事先策划、组织安排、落实实施、成果获取这样一个过程。一般情况都是领导提目标,干部去策划,下级去组织,干活的去实施,有了成果逐级上报,完成项目,政绩卓著。从来没有归功于干活的(干活的会有奖励)。周正龙只是干活的。
陕西省还在低估网民的水平,企图过关,错也。
在司法上:以贩毒为例,主犯是出资者策划者(毒枭),组织实施者是从犯。以黑社会为例:头目只是动口不动手,喽啰去执行。但是头目是主犯,喽啰是从犯。
我看这件事没有结束,网民们必定会穷追到底的。
你要不信:请搜索网页:周正龙是个人作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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