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少杉
在“全球化”的潮流下,中国的海外利益越来越多,风险也越来越大。大家都知道“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尤其在那些治安恶劣、局势动荡的国家和地区,抢劫、绑架、杀害华人和中国劳工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就在前不久,索马里海盗又把中国渔船给抢了。在南非、埃塞俄比亚、阿富汗等地区,甚至在美国、英国、法国这些文明国度,中国人遭抢遇害的事情屡见不鲜。
如何在拓展海外利益同时寻求自保,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做到不被打不被抢,成为一个我们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
民间当然可以走在政府前面,建立海外保安公司十分必要!
民间早已提出建立海外保安公司的设想,这么多年没有落实,没放开手干,很大原因是没有取得政府同意。如果政府不想建,那就别过多干扰民间建!中国民间很进步,走在政府前面,为什么不可以?当然可以!
建立海外保安公司有诸多好处,一来保证安全是肯定的,许多海外中国企业和个人为了保证安全,不得不雇佣别国(如美国、法国等)的保镖,价格高,而且质量得不到保证,往往忠诚度也不够,很容易被盗匪收买。
如果建立自己的海外保安公司,就可以改变这种两失(安全和钱财)的局面,转变成一件两得的好事情。从雇佣方来说,可以付出较低廉的价格,却买到忠诚度高、质量高、让人放心的服务;对被雇佣方而言,海外保安业是一个产值惊人的全球性大市场,而中国在这方面至今几乎空白。
直到06年8月,南非华人社团终于成立了首家属于华人自己的保安公司,为华人企业提供保安服务。在南非,华人受到仇视,经常遭受攻击,而当地保安十分不忠诚,效率低,难以确保真正的安全,为情势所迫,华人自行成立保安公司是明智的选择。
另外,海外保安公司并不代表国家,只要在当地合法注册,并受本国和当国双重监督,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就没什么问题,就算出问题也是由个人承担,和国家不相干。
这样,那些国家军队不便做、或做不了的事情,就可以交给海外保安公司去做。
比如,在海外,像中石油这样的国企,国家没有、也不可能给它配备完善的保安系统,交给海外保安公司去做,是再合适不过的。还比如,像海外剿匪这样的事,也不适合国家军队去做,不仅消耗无数经费、精力,而且很可能惹出麻烦,万般小心都很可能被对方抓住把柄,把问题扩大到政治外交领域,如果雇佣海外保安去做,就很容易解决。
这样的事情,别人做,你不做,吃亏的只有你!
正因为海外保安公司不代表国家这个特点,美国政府雇佣黑水公司(美国保安公司,98年成立至今),在伊拉克代替军队完成了许多军事任务,但黑水公司在伊拉克滥杀平民,名声大臭,以致伊拉克向美国提出驱逐并替换黑水公司的要求。
因为最有名的“黑水公司”名声大臭,所以许多人否认海外保安公司的益处,反对中国建立这种公司。
这是十分没道理、也不公平的,黑水公司没有职业道德,那是它的事,我们可以谴责黑水公司,但不能谴责整个海外保安行业。再者,凭什么美国可以建立海外保安公司,而中国不可以,这样的事情,别人做,你不做,吃亏的只有你!
如果我们建立海外保安公司,就一定要避免出现黑水公司这样的错误。完完全全可以和黑水公司相反。
在像非洲这样混乱、落后、原始、警察不管事又欺压百姓的地区,中国保安完全可以起到治安稳定的作用,给他们带去安全、稳定、和平、文明和财富。
中国保安单单以好人的姿态,做好人该做的事,帮助当地百姓,打击邪恶,扶持正义,这绝不是什么“干涉内政”,当地人民一定也会很欢迎!
希望政府大度一点,允许民间先走一步。若政府能与民同步,那最好不过了。
组建海外保安公司,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法国的经验,保安员可以从退役军人中择优选拔,根据当国法律和治安形势配备武器,在当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保安工作,合情合法,创收又保证了自己人的安全,还能维护当地的和平,何乐而不为!
其实,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性质接近海外保安公司的组织,如郑和下西洋、明代倭寇等等。明代的倭寇有7、8成是中国人,在日本地位很高,倭寇头子汪直也是中国人,历史对倭寇进行了一定歪曲。
如今,民间已经认识到建立海外保安公司的必要性,政府却可能没有跟上思路、跟上步伐,那么,希望政府大度一点,允许民间先走一步。若政府能与民同步,那最好不过了。
文/梁少杉
《少年中国说》09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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