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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股份制小议六则:从***股份化中看出的问题

(2006-02-22 03:56:45)
分类: 调查研究
股份制小议六则
——从********股份化中看出的问题
 
   搞股份制,就要搞好一点的股份制,不能搞糟糕的。而要搞好一点的股份制,就不能光唱赞歌,也要说说它存在的问题。
 
一、 股价迅速跃升一定是好事吗?
 
    股份制的外行支持者,往往把我国股市上股票的高速升值,看作是股份制极为成功的反映。其实不然,股票升值有时是反映了企业经营的改善,有时是反映了人们投机心理的高涨,有时却是反映了对于老股东权益(在中国当然主要是国家权益)的巨额侵蚀。试举例说明:
    设有一家公司原有资产的市场价值为1000万元,现被低估为500万元,核为5万股,每股100元;同时发行5万新股,每股100元,集资500万元。这时,该公司股价在二手市场上将如何变动?
    因为该公司资产实际价值为1500万元(原有1000万元加上新资500万元),新老股共10万股,所以,每股将从100元跃升到150元,升值50%。新股东当然是得益者,他们总共出资500万元,却获得了价值750万元的股票。但是,这250万元是从哪来的?是反映了企业实行股份制后新产生的商业活力和机会吗?非也。这250万是从老股东那里转移来的。老股东的股票价值从票面上看也从500万元跃升到750万元,但他们如果为此而高兴可就错了:他们是用价值1000万元的资产换取了价值750万元的股票,损失恰好也是250万元。这才是经济学铁的法则。
    应当认真考察中国股市狂升的里面,哪些反映了运行机制转换后带来的真正好处,哪些反映了不正常的投机狂热,哪些反映了对于国家权益的侵吞。
    我读到一份题为《******实行股份制试点**》的材料……
 (为具体案例,略)
 
二、国家股红利顶税
 
   由于*******部分地按国营企业税率纳税,所以税赋高于私营及外资企业,于是,国家股应得的红利全数顶了税。看来,股份化是国营企业自己给自己“落实政策”的“好”途径。但全部国营企业都这么搞,国家财政收入、国家法制怎么办?
 
三、起码得有个人替国家卖股票
 
    这份材料承认,目前尚无国家所有权的代行机构行使所有权。我的看法是:既然“两权分离”了,国家所有权按一些经济学家的意见仅保留个收益叔,那么,国家也没有必要“枉担虚名”,非要保持那么一个比例的股权——那样做有可能遭受进一步的损失。但至少应有一个机构管理国家拥有的股票,比如说,在价钱合适的时候把股票抛出去。******却连这种国有产权的代行者也没有。
    当所有权仅剩下收益权时,所有者所能做的也就是买卖股票了,其他约束、管理是谈不上的。令人担忧的是,我们很可能连足够多的称职的国有股票经管人都找不到,或者找到了又无法约束他们,无法防止他们里外勾结,侵吞国有产权。
 
四、什么样的企业应先试行股份化?
 
    对于非国有经济来说,股份化应凭其自愿,,加上法律手续完备就可以了。而对于国有经济来说,首先应该搞股份制试点的,是那些长期亏损,又无关国民经济之紧要,已被实践证明不适应国有的企业。把这些企业推向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既有助于对其领导、职工产生强烈的鞭策作用,也有利于国家减轻负担。要注意,在这一过程中,不应再给财政上的扶助,使国家背上新的负担。
    其次是那些领导班子坚强,国家控制稳固的大企业。让它们中的若于个作试点是为了利用目前股市所能提供的机会,又可保证不失去控制。但这第二步就应十分谨慎。
目前的试点往往违背了这种“两头先行”的原则,使国家有利可图的企业首先被侵吞。
 
五、缺乏必要的准备
 
    要搞好股份制,让它不出乱子还能产生作用,得有足够多懂得股份制的人才。遗憾的是,我们在这方面的准备严重不足。一些所谓股份制“权威”或者热心于股份制的同志,总是把好事说成坏事,把坏事说成好事,总是说外行话。我们缺乏搞股份制的必要准备(且不论该不该搞,搞的得失)。
    有人说,可以在搞中学。是的,可以在搞中学,但那样付出的学费可能惊人地巨大。别人已经付过了学费,得出了一整套经验,而且又不封锁,为什么不学了再搞呢?那样学费会便宜得多。而学,主要是指人才准备。
 
六、一分为二,两面都说说,有好处
 
    我们要搞一个什么东西,总是只说它的好处,不说它的坏处,久而久之,养成习惯。譬如股份制,一味唱赞歌,是很危险的。
    指出事物的另一面,不等于全盘否定该事物,而是给人们一个权衡利弊的机会,兴利除弊的可能。
 199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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