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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自发布windows
我在windows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在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内提出了新的思路,即消费者及其它相关经营商呼吁和督促政府价格监管部门将windows产品作为“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定价目录。对于微软产品加快升级引起公众怀疑微软“圈钱”的现象,我认为,在法律上讲,法律并没有对一个厂商或产品的更新换代率作出强制或禁止性规定。换代前后的产品应当属于两个不同的产品,前代产品的消费者不必然享有免费升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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