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于国富律师
于国富律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7,309
  • 关注人气:4,73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别拿“版权”转移视线

(2007-12-08 17:21:25)
标签:

我记录

感动瞬间

IT/科技

分类: 法律分析
     华南虎事件已经闹了很长的时间。网易更是充分利用了这个事件,把几十张照片都拿出来,让网民进行鉴定。这个做法既赚取了独家流量,又给网民学习了一下民主投票的感觉。佩服网易的编辑。
    据说,网易对护照的鉴定结果公布出来后,周正龙的律师曾经发表书面的声明——虎照即便是假,周正龙也享有版权。目前,律师方面正在与周沟通,积极准备起诉。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转念一想,这个事情好像味道不对呀。
    这个事件的关键点在于虎照的真假。如果虎照是真的,那么,他们是摄影作品。如果照片是假的,那么,他肯定是使用某种图像工具软件进行合成的。我对周正龙先生并不了解,从一些媒体的报道来看,周先生对于计算机辅助图像处理技术应该并不在行。也就是说,如果照片是假的,那么,很有可能加工假照片的人并不是周正龙先生。
    根据我们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享有著作权。如果它不是周先生处理的,那么,处理照片(我们或许应该称之为"图片")的人才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周先生主张作品的著作权被网易侵权也是有很大危险的。
    尤其是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法院在确定原告是否享有著作权时候,要综合多个方面来看。比如,原告是否能够拿出作品原始文件(如果是合成图片,就更应该有原始图片)、或者成像工具。如果到时候周先生拿出了合成图片的原始图片,虎照的产生过程恐怕也就昭然若揭了。
 
    当然,我猜想,周先生和他的律师之所以抛出"版权"理论,其真实目的可能在于转移大家的视线。让大家不要再深究照片的真假。
    他们能够做到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