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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中国知识产权报的采访

(2006-10-24 21:18:15)
前几天,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的采访。今天看到已经见报。把当时的回复作一整理,请大家指导。

1. 最近流氓软件如此疯狂,据您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A 网络经济发展非常快,大量资金涌入互联网。
B 网络企业竞争太激烈,曾经有句话说,网络领域,只有第一没有第二。可见其竞争的残酷。在如此严酷的竞争环境中,不排除企业会使用非常或者反道德的手段扩张市场,参与竞争。
C 目前法律环境缺失,整个社会对于流氓软件的法律意识准备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会形成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怪现象。只要有一个企业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取得了成功,与他竞争的企业就无法通过合法的方式生存,反过来,为了生存,良民也变成了流氓。

2. 如何在法律上具体的界定软件的流氓性?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切断流氓软件的传播和蔓延?

如果还是坚持"流氓软件"这个提法的话,恐怕近期不会有任何权威的标准出台。正如我在博客中所说的,我们不妨把它界定为"非法软件"或者软件的"非法功能",这样界定的标准就非常清晰了。就是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衡量。

我相信,这次对流氓软件的起诉,也是以是否违反现行的法律规定为衡量标准的。所以,与其说这次是对"流氓软件"的起诉,不如说是对涉嫌"非法软件"的起诉。

3. 对于雅虎和奇虎之间的诉讼,您认为在法律上应如何规范网络环境和限制流氓软件?

一个好的法律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广大用户首先确立较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司法机关在对个案审理过程中积累治理经验,或者总结教训;

立法机关在司法机关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实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供全社会使用。

这时我们才能说,有一个比较好的法律环境了。
据我所知,国外已经有了相应的立法尝试。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保护消费者反间谍软件法》已正式生效,加州因此成为美国第一个针对间谍软件采取法律行动的州。

  加州《反间谍软件法》规定,禁止安装能控制他人电脑、搜集个人信息的间谍软件;企业或网站必须声明它们是否会在用户的电脑中安装间谍软件;非法在他人电脑中安装间谍软件者可能被处以巨额罚款;受害的消费者有权向在自己的电脑中安装" 间谍软件" 者索赔。


4. 您对于网友的这种自发行为组成联盟进行维权行为,您认为这会产生怎样的作用?这会对互联网的净化产生怎样的意义?

我认为这次诉讼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具体来说,至少有以下方面:

它使法律界审视到治理流氓软件的迫切性,并将以案例的形式对流氓软件的法律责任及追究措施进行明确;

它还会提高整个社会对流氓软件问题的关注,从而使"流氓软件"面临人人喊打的局面。甚至,这次诉讼亦使安全软件厂商意识到了巨大的商机,至少他们开发出来的反流氓软件工具会受有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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