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和法律到底要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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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近披露的中情局动用酷刑审讯获取情报的调查报告在网上大热,争议也很大。虽然未能看到报告长达6000多页的内容,但凡是看过反恐美剧的人,对这个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所谓酷刑都不会陌生,都可以想见其中的血腥暴戾惨不忍睹,因为这样的场面比比皆是。8季的《24小时》,刚刚播到第四季的《国土安全》,已经播出四季还在拍摄之中的英剧《反击》等等,恐怖袭击和反恐的缠斗之激烈,之血腥,虽然是娱乐片的虚构,但是足够震撼。作为观众我们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而且虽然这样的恐怖袭击和平民受到的伤害不是发生在我们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局外人,但是,我们还是感同身受。
我相信大多数看反恐剧的人都是同情中情局的那些特工的。911之后,面对反恐的严峻形势,FBI可以选择的途径相对来说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在已经出现了这样严重的全球性种族矛盾,社会对立之后,要想轻易化解,握手言欢几乎是徒劳的。在你死我活的对立中,要想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来获取情报,来阻止恐怖活动,绝对是个天大的难题。这一点,在《24小时》中已经描写得非常清楚。在第六季的一开始,专门从事反恐的组织CTU被解散,杰克鲍尔也被美国参议院调查。调查的内容就是杰克鲍尔涉嫌凌驾美国法律之上采用极端的审讯手段对付恐怖分子。杰克鲍尔承认采用过酷刑审讯恐怖分子,也承认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他说他不后悔,因为他就像战士在打仗中,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来战胜对手取得胜利。在反恐战中,只有消灭敌人才能保住自己,才能阻止犯罪,才能保护更多人的生命。
这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在西方的法制社会,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能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是一方面,但是另外一方面,面对恐怖活动,面对生死存亡的严峻形势,斗争双方的法律体系,道德规范显然不在同一个平面上,也就说,你的所谓法律,所谓道德准则在另外的人看来一文不值。对抗的双方,显然没有一个统一的适用于双方的规则。这样的话,解决问题的方式肯定不是某一方的法律或者道德规范。这样一来,一方的法律要约束规范另一方,想法就有些天真。这个时候,唯一可以使用的手段,就是剥夺生命。要获得必要的情报,要阻止恐怖活动,要保护国民的生命,可以动用这样的生杀予夺大权。
然而,问题在于,这样的权力,怎么被限定在必要的,合理的区间,以保证不会被滥用,这是问题的关键。本来法律就是用来限定这样的区间的,但是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在一些人看来,水刑等手段显然超出了这样的区间,在违犯法律规定获取必要情报与遵守法律牺牲国人生命保障国土安全二选一的零和博弈中,宁可选择后者。在他们的理念看来,法律的最终目标是保护国土安全国民声明,如果法律界限可以突破的话,那么,最终损害的还是国土安全和国民的生命。
事实上,这样的问题即便是在当今美国社会也是无法解决的难题。一个现实的选择是,在公开的场合,在竞选的政治场合,在众参两院的场面上,在公共舆论上,应该高调地谴责制止这样的违法行为,而且要违法必究,严惩不贷。但是,实用主义的做法是,私底下,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在遇到真正的难题的时,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一切以实际效果为准,以有效制止恐怖活动为主准。
这样的做法,也是无奈之举,也真的很有讽刺意味,用一句比较古老的话说,这是阶级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残酷性决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一场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