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177位复旦学子中有多少个糊涂蛋?

(2014-05-09 16:59:03)
标签: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

黄洋

法治

人情

杂谈

分类: 观察

 

复旦大学高材生林森浩投毒杀死同窗黄洋,曾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在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复旦大学177位学生联合签名,请求上海高院网开一面,让林森浩免死。这个报道一出,在社会引起的反响一点也不亚于当初投毒案发之时。人们的观察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自然是林森浩这样的人可不可以被赦免死罪。另一个就是那177个校友应该不应该联名为林森浩求情。

 

关于要不要对林森浩处以极刑,人们都在法律和人情两个方面做分析,做探讨。有些人是抱着善良心在做好事,有的则是家属或者利益攸关方在角力,还有些可能属于稀里糊涂跟风。在我看来,我是赞成对这样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不贷的。首先该案性质之恶劣,影响之坏,到了极端,不杀不行。就事发之后林森浩的行为来看,也无任何自首等弥补挽救的举动,这叫法无可赦。少杀慎杀是一个大的原则,对一些可杀可不杀的,或者有疑问的,适用这个原则,其余的,该杀必杀。这就是法律的原则和刚性。这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起码必须保守的底线。至于说到的人情,有人说,既然黄洋已经去世了,再杀一个也不能让他复活,留着林森浩至少还可以让他戴罪立功。这样的说法不公平,说这样的话的人是站在林森浩的角度说的,对林森浩和他一家来说或许是对的,但是对黄洋一家来说,就不是这样了,如果放过了林森浩,正义就得不到伸展,九泉之下的黄洋不能瞑目,他活着的亲朋好友们就得不到安慰。在维护法律的庄严,社会公平正义与满足当事人不正当得诉求相比,孰轻孰重,心智正常的人,不难判断。

 

说到那177位复旦学子恳求法院法外开恩这件事,我们愿意相信这其中大部分是人怀着善良的美好愿望的,这些人不一定就受到谁的说项甚至蛊惑。但是,这样的行为,在更多人看来,这可能是一件极不妥当的事,至少是做了一件糊涂事。这些校友们应该明白,他们所要维护的到底是什么?在正义良知和情感,法律和情绪之间,他们选择了什么呢?现在的社会已经是法治社会,现在既然是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有法院在审理,他们还要选择联名请愿的形式,试图影响司法,既表露了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非观念的模糊懵懂,也显示了他们行为本身的幼稚。

 

177位校友们可能认为中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审理过程可能存在瑕疵,所以要有人给予提醒,要有社会的监督。如果在这个案件的审理中,如果的确还存在司法上的毛病,那么,177位校友们就应该直接就司法审判提出异议乃至批评,甚至可以发起在全社会的公开讨论,到底该如何审理,如何保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的尊严。这才是现代社会公民应有的法治意识。

 

有时候,情商是可贵的,人情味也会让人觉得社会温馨和谐,但是,我们更需要的是建立健全法制,一切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说到底,没有社会管理的公正公平,也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当我们还缺乏某种法律的时候,我们需要完善制定,一旦有法可依,我们就必须严格执行,而不是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以各种名义来绕开法律,或者钻法律的漏洞。作为高智商的一群人,复旦学子们,更应该明白这样的道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