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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蛮干的薛蛮子真乃过街老鼠,四顾一片喊打之声。昨日,中国最大电视台的最大新闻栏目化了3分钟,播出了他嫖娼淫乱的消息。这个新闻篇幅之巨有些不同寻常,这与连日来各大媒体连篇累牍地披露相关案情,抨击谴责薛蛮子的下作行为同出一脉。现在,网络上正经有两派在针锋相对,那些与薛蛮子交好,为之鸣冤叫屈者多有怨怼,他们在化大气力为薛公子洗地。这当中,说法根据当然不少,比如薛蛮子撞上了枪口,算是被当了典型了;还有人用公德和私德为薛蛮子辩解的,他们的根据是当年马丁路德金也曾嫖娼,但是人们并未因此对他的公德和为争取黑人合法权益而做出的贡献;也有人说,嫖娼归嫖娼,大V归大V,薛蛮子的聚众淫乱行为与网络无关,与网络意见领袖无关;还有的说得更加直接点,那就是警方在借机整人,杀鸡吓猴。诸如此类。
上述双方的缠斗带着火药味儿,都希望真理在自己这边,都希望自己本着维护正义而去。就薛蛮子的蛮干行为而言,看来是没有多少争议和出入的。此事最大的症结在如何评价。说罪有应得也好,说阴谋论也罢,在我看来,既然事实本身没有更大的出入,那么,我们还是应该还原事实本身,按照新闻价值来判断,这样的新闻,到底应该被放到什么位置,应该被关注到什么程度。
这里我们觉得,有关方面对新闻的处理,存在一个明显的悖论:现在新闻轮番播出薛蛮子嫖娼事件,动静闹得那么大,到底是因为薛蛮子是网络大V,在网络上曾经制造过很多谣言,还是因为他聚众淫乱?如果是前者那么我们的现在把关注点放在嫖娼淫乱上,新闻聚焦点是不是偏了有点失焦?如果是后者,那么一个聚众淫乱案件够得上那么兴师动众吗?够得上最大新闻栏目的三分钟的档次吗?如果仅仅是从类似性犯罪而言,这几天正好也在审理的李某某强奸案为什么就没有轮上这个栏目,更没有占得3分钟的篇幅呢?是双重标准的问题还是新闻价值判断出了问题?抑或其他什么问题?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感觉,一个那么重要的新闻栏目,拿出那么大的篇幅播这样的新闻,似乎欠妥。一定还有更合理的,更好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