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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很要紧,更要紧的是惩戒责任者

(2013-05-21 21:29:50)
标签:

叔侄强奸案

法律清明

公正无私

法治完善

朗朗乾坤

分类: 观察

 

我对自己有些惊讶,前天看到浙江高院判决给张高平叔侄各赔偿110万左右的消息,并没有过多的惊喜,只是觉得太晚了,数额还不够,10年冤狱是多少个110万金钱所无法弥补的。但是,今天看到有新闻说,直接办理案件的警官,那个神奇的女警官聂海芬据《南方周末》几天前报道,现在的职务仍是大队长,依然在一线工作。这个消息给我的震撼远远超出了给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国家赔偿的新闻。为什么会造成的这样的结果,我的观点是,纠错也好,给蒙冤者以安慰也好,展示国家的有错必纠的精神也好,其实着眼点应该是还是在展望未来,我们最需要做的工作,莫过于建立机制,有决心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否则,今天纠正了,明天再犯,再多的纠正也无济于事。

 

鉴于此,那位女神如何处置很重要。当然,在事实没有查清之前,就认定她存在过错或者触犯刑律,那是不严肃的,对她来说,也是不公正的,但是,就目前已经披露出来的事实看,这个所谓的女神探明显存在误判,再怎么解释也无法改变事实上的错查错审错误认定,面对这样一个无法更改的错误—我们姑且这样的说—暂时让她停职总是应该的吧?从现在开始启动对她的问责总是应该的吧?借此,给所有办案的人员一个警醒:切不可草菅人命,切不可玩忽职守,切不可先入为主总是应该的吧?

 

就如今这样,不闻不问,像没事儿一样—至少在我们外人看来是这样—其实对所有的人都不是好事,纲纪不能整肃,正义不能伸张,视听不能匡正,操守不能坚守,只能是那些葫芦僧,那些坏警察,庸警察们高兴,自己又可以躲过一劫了。

 

当然,要追究类似聂海芬这样的所谓神探的责任,难度自然很大,不仅仅是这些人本来就是执法者,非常清楚目前我们法律的漏洞在哪里,如何可以自保过关,即便是真正扫除了这样的偏袒的障碍,时隔十年,很多相关的直接证据都不复存在,要想从这样的证据上获得办案人员的过失乃至罪错,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有人就出来为他们张目辩解,说要紧的是健全机制,警示后人,作为当事人,似乎只能这么糊里糊涂地蒙混过关了。还有的人,说,聂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导者,并没有直接参与办案。听这话的意思好像只能追究下聂海芬的领导责任,而无法对她进行直接的惩戒。这让我们有些困惑,一则当年聂海芬在央视节目中大言不惭地宣传自己的业绩,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将张氏叔侄强奸案办成铁案的,从当年聂海芬自己的叙说中可以完完全全地看出,聂海芬绝不仅仅是一个只管指导的领导者,虽然可能没有直接参与审讯,但是始终站在一线,始终没有放弃这个案子,说聂海芬没有直接责任,鬼都不信。再则,即便是退一万步说,聂海芬只是在指导办案,也就是说,具体操办案件的人,都是在自觉地践行着聂海芬的一套办案理念,是在沿着她的思路在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危害更加大,因为一旦办案人员没有自己的思维,完全秉承着聂海芬的思路在走,而聂海芬又没有直接参与办案,那么,可想而知,这当中会造成多少无奈,造成多少错误。而聂海芬作为一种理念一种思想的倡导者,她的责任远远大于一般地参与者。她的错误造成的损失面积可能更大,程度可能更深,危害可能更大。我们不能说,在这样的人,这样的理念指导下办案,办成了是理念的成功,功劳簿上得记上领导的一笔,而现在出了问题,这个倡导理念的领导又可以撇的干干净净,毫不相干。这也是非常不公平的。

 

所以,要我说,启动国家赔偿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立即启动文责调查,切不可让那些必须承担责任的人成漏网之鱼,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张辉张高平叔侄以及所有含恨蒙冤的人,才能避免另外的人遭遇与张高平张辉同样的厄运,才能让我们国家的法治完善,所谓明镜高悬,乾坤可以就此朗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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