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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限价用车不如限人用车

(2011-11-19 16:04:55)
标签:

交通事故

汽车

交通运输

校车

反腐

杂谈

分类: 观察

公车管理:限价用车不如限人用车 

甘肃正宁校车惨祸持续发酵,人们从对无良幼儿园园主、不负责任驾驶员的谴责演变成对这类事故的思考,把矛头指向了公务用车。在大家的理念看来,之所以校车会出事故是因为校车安全没有保障;而之所以校车不安全是因为没有钱买好的校车;而之所以没有钱,是因为政府不给钱;而之所以政府不给钱是因为政府没有钱;而政府之所以没有钱,是因为把钱拿去买公车了。这样的一个推导虽然不无漏洞,还有些泄愤的因素,但是大体上来说是站得住脚的。我们不是给无良的黑心幼儿园园主开脱罪责,也不是胡搅蛮缠乱扣帽子,实实在在说,这些年公务用车已经到了奢华的,铺张的程度,已经伤透了老百姓的心了。故而老百姓就说,真该刹刹公务用的奢靡之风,把省下来的钱用到购买校车上。顺应这样的民意,三部门日前公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不得超过18万元的标准。

 

我们没有查阅资料,不知道18万元的高限规定是新作出的,还是旧规定;如果是新规定,那么这个标准和旧规定之间有什么区别,到底降低了多少,因此而节省财政开支多少钱。关于这些细节和数字,我们都一概不知。我想,按照中央的意思,一定是越节俭越好,所以,想来这样的规定细则应该是好政策,得民心的。

 

不过,这样的政策未必对遏制腐败,节省行政支出有关键性的作用,或者说,应该还有更有力的措施,可以取得更大的成效。在我看来,公务车限价不如限人,也就是说,与其说买个价格低一点的车,不如干脆不买,严格规定不能使用专车的坚决不买车,便宜的贵的都不买,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公车的基数。

 

当下,不是公务车的标准太高,而是基数太大了。在咱们国家,一般说来,县处级以上领导都可以配备专车专职驾驶员—这一点,是各地各级默认的做法。自然在文件的明文规定上,只能是省部级的领导干部才能配备专车专职驾驶员,可是,这一条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任何一个政府机关任何一个部门,只要级别上去了,够了档次了,一准儿能够坐上专车。

 

不过要统计县处级以上干部的专车数量可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虽然全国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数量是明确的,也就是说县(市)级领导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但是,同在一个县,同是县级干部,情况却有不同,县委、县政府的正副职是一种待遇,在人大政协、有时候包括纪委的正副职又是另外一个待遇,前者一人一车一驾驶员非常固定,而后者却不一定,正职有,副职却很可能是几个合用一辆车。在省辖市一级,情况更加复杂。厅级干部一人一车一驾驶员基本上没有问题,与县级机构情况差不多,在党委、政府部门绝对满足,而在人大政协等部门,也可能有专车但不定专人,或者几人合用。省辖市的部委办局是与县级同一档次的处级,按理说也有同样的待遇,但是事实上差异很大,好的部局能够一人一车,差一些的部局就做不到。这样的情况往上数,到了省级机关和国家机关越复杂。不是有俗话说,再大的官到了京城也显小了,皇城根儿下处级干部那是遍地开花,随便一抓一大把。在官员扎堆儿的地方,要想都做得一人一车显然也有些困难。

 

我们说了很多,无非是想说明,因为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关系,中国的官员队伍非常庞大,所以所谓的公务用车情况非常复杂,数量也很惊人的。应该感谢国家制定的“三公经费”必须公开的政策。我们可以从那些公开的数字中窥见一些端倪,比如,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为62026辆,其中市级公务车20288辆。而201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达到了9.1亿元。按照限价不如限人的思路,假如北京市的公务车就此减少一半,那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也就相应减少一半,这相对于同样的公车数量基数只是降低标准,成效要更加显著的。买100辆车,18万一辆和15万一辆的不同标准,差额只有300万,可要是减少一半的公车,即便是标准不变,却要节省开支900万。

 

自然,算算账是容易的,可是要实行起来却很复杂,说说道理是简单的,可是拿到现实中,却会显得很幼稚很傻。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这样,聪明人做傻事,貌似胸有城府,卓有远见实际上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从本质上讲,应该就是限制特权,打击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等腐败行为,倡导一种人民公仆为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民本思想。从这个角度说,公车管理绝不仅仅是制定一个高限价格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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