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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禁唱令

(2011-04-21 21:52:14)
标签:

浙江省文化厅

温州市鹿城区

鹿城区文化局

歌曲

牵手

杂谈

分类: 观察

蹊跷的禁唱令 

什么歌能够唱,什么歌不能唱,本来的确应该有所规定,不然什么乱七八糟的歌曲都唱,岂不乱套?但是,在温州市鹿城区某KTV禁唱37首歌曲的事情在网络上公布之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在围观,也有人在质疑,有人在起哄,也有人在思考。

 

我的关注点在相关部门对此事的态度。此前,浙江省文化厅有过回应,称禁唱37首歌是误传。浙江省文化厅执法处姚处长表示,浙江省文化厅从没有发过任何有关“37首违禁歌曲”的文件,也没有向所监管的歌厅、KTV,发过类似这样的文件。后来,温州鹿城区文化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去年4月26日开始,该局就收到了相关禁令。他的说法是“我们作为一个区级文化局根本不可能作出这样的规定。”

 

一个说没有,一个说有,这两个回应自然肯定有真有假,或者全假,不可能全真—这是逻辑学的常识。同样按照常识,这类事情也的确不可能一个基层的文化局定夺,最大可能是他们奉命行事。

 

那么,他们的上级部门为什么不肯承认有过类似的规定呢?其实,在我看来,做过类似的规定不足为奇,前面说了,什么歌都能够唱那才是咄咄怪事,那才是文化管理部门的失职。我们倒是从另外一则报道中那位浙江省文化厅执法处姚处长的回答中发现一些端倪。姚处长说,“厅里面从来没有发过这样的所谓‘37首违禁歌曲’的文件,我也是通过网络才得知这件事的……这并不代表这些歌曲就没问题。”姚处长告诉记者,违禁音响制品的审查有很多方面,就一首KTV来说,歌手、歌词、画面都是要经过审查的。他用这次据传被禁的《牵手》举了个例子。他说:“《牵手》这个歌在KTV里面有很多个版本。歌词和歌手都没有问题,但是有一个版本的画面有问题。这种情况,我们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派人将该版本删除,但不会禁止歌曲的传唱。”

 

根据姚处长的这番话,我们对这个事情妄加猜测的话,应该是这样:这些所谓被禁止在歌厅唱的歌曲可能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条文规定作出了处理要求,比如要求删除某个版本。而在执行过程中,有些部门为了图省事少麻烦,简单地禁唱了事。

 

这样的事情,在咱们周围是发生了不少的,好好的事情因为制定规则的人考虑不周,出台的规定不严谨,留下了很多漏洞。某些领导们总是很机械,很教条,很呆板,很固执,出了事情又不肯承担责任,更有甚者还要找点什么借口转移大众视线比如说这是歌厅自身为了炒作需要自摆乌龙云云。而具体执行者,囫囵吞枣,理解领导精神不透彻,简单草率,树上一杆上峰有令的大旗,把事情就这样办了。至于效果和后果,一概不问。这些办事的人真正奴性十足,加上弱智,偷懒,好事都办不好,更别说是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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