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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第一烈女邓玉娇

(2009-06-17 23:34:05)
标签:

邓玉娇

烈女

杂谈

分类: 观察

说说第一烈女邓玉娇

 

有条新闻值得说说。

 

是关于那个女孩子被有罪免处的法院判决。邓玉娇在那种暧昧的场所工作,有个最基层的小官来消费,一时性起就想消遣一下美女,偏偏遇上一个刚烈的邓玉娇不从,偏偏这烈女身上带着刀,又偏偏邓玉娇这样一个貌似柔弱的女子居然能够从容拔出刀来刺中那倒霉小官吏的要害,有了这一连串的偏偏,小官吏终告不治,为了脐下三寸那个小玩意儿作了石榴裙下的冤鬼。

 

说他冤枉还真的,这个叫邓贵大的小官吏大约到死也没明白,手里攥了大把大把的钞票,谁说官不大,可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自己管了一亩三分地,权不大可很实用,到哪里都是一路畅通,怎么来到这里想找个乐子就把小命送到这里了。咱们八卦一下,大约这小子的名字就有些不吉利,一个小官哪来的什么大贵啊?这不明白着给自己找别扭吗?我猜想,在地狱里的邓贵大现在一定悔青了肠子,要知道在那种场合想要做那样的事情还有生命危险,他肯定不会淫欲膨胀,一定会管好自己的小玩意儿。或者把问题想得复杂一点,要上人家姑娘也一定要做好防身准备,先小心翼翼地扒光人家的衣服,看清楚有没有隐藏什么凶器,确认自己安全刀剑出鞘。

 

其实,说邓贵大冤枉是说他到死也是个风流冤鬼,至于他的行为倒是真有些下作,起码作为一个政府的公职人员很不该这么做,而且是做得那么没有身份,那么霸王硬开弓,或许他是做惯了,不以为然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邓贵大一点都不冤枉,而且其它的公职人员,甚至于全体的男人们—当然是那些有那种想法那种要求的—都应该引以为戒,该管好的部位一定要管好,千万别胡来,不然会因小头失了大头。

 

该说说邓玉娇了,现在被冠以中国第一烈女的她已经被当庭释放了,她想做的第一件事据说是想和母亲上街看看,整个事情她都是一个受害者,听着这话,让我们感到有些酸楚。她的确是无辜的,即便是因为防卫过当杀死了人,她也是值得同情的。当然,这种同情是无奈的,要不是她杀死的人是那样的人渣,我们也不会这样想,不管她有没有什么精神方面的疾患。希望今后这样的事情还是少一点为好。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法律,这算不算法外施恩我说不准,可能在法学专家和审判的法官看来,问题的答案会更加准确一点,一般平民都只能按照朴素的情感来分析这件事,在我看来,这法律判得有人情味,大约和绝大多数人的想法趋同,这在以前大约很难做到。要是更早一点,很可能有人会那么想,要是轻判轻饶了邓玉娇会不会有失法律的严肃?毕竟她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邓贵大再不堪,再龌龊也没有死罪。现在则不一样,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法律无情却有爱,这爱是爱护的爱,是对弱者的同情之爱。执法必严却是有情操作,这情是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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