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神病真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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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本来,如果把这个标准纯粹当成一个医学临床范畴的东西,估计关注的人不会太多,可是,随着我们国家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民人数呈几何级数的增多,与网络相关的所有事情都会牵动数以亿计的人群,这个标准也就有了更加巨大的吸引力。当然,就目前来说,这个标准的意义对大部分网民来说,是很模糊的,虽然说这个标准的制定意味着“网瘾”首次被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但是我敢说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把它当回事,因为一方面它很专业,另一方面又都比较质化,很抽象,对一般公众来说要理解它得花费不少脑筋。但是,有一项例外,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就是这样的6小时,超过3个月两条,让我们可以独自对照,虽然我们知道,有了网瘾精神病的人每天都上网超过6小时,有这样的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但是,有了连续3个月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这样情况的人是不是都得了精神病呢?对此我们心存疑虑。但是,既然是通过专家论证的标准,总是有道理的,不由得你不信。今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后,不少人患上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于是心理学工作者的心理干预心理治疗开始盛行,到处可见心理咨询师在行动,以至于我的一个熟人开玩笑地说他也要去进修心理学,拿个执照救人于水火之中。关于网瘾的话题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样的心理疾患与心理治疗,不客气地说,我们对这样的心理治疗其标准与效果存在一定的疑惑。
就拿我来说吧。我上网的时间每天远远超过6小时。先来算算,我一天中上网的时间到底有多少。上午8点半上班,下午5点下班,总共8个半小时,其间除了必要的会议、工作或者午间休息,平均起来总有超过一半时间也就是5个小时在上网--其实我办公室的电脑是不间断挂在网络上的。下午5点到晚上9点半这4个小时一般是晚餐、运动时间,只要天气、身体允许,这段时间是不上网的。晚间9点半左右开始晚间的网上时间,基本不间断延续到次日凌晨,一般是0:30至1:30之间,大约耗时3到4小时。这样的作息表是比较恒定,不会有太大的出入。这样算起来,我每天在网络上的时间不会少于8个小时。而且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两年以上,而不是3个月。
如此说来,我完全有可能列入网瘾精神病患者的队伍,不说病入膏肓,也至少是老资格的药罐了。再说,我相信,我的8小时上网时间一定不是最严重的,那些网站工作人员等IT人士,一定沉湎于网络更深,他们的病也比我更严重。
不过,且慢。我,作为一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难道一点不自觉?或者说这样的病状对生活,对工作难道就没有产生影响?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我有些糊涂,难道这糊涂本身就是网瘾精神病的症状之一?
在我这样不懂医学的人看来,要是一种病,总是身体的某一部分产生了障碍,出现了困难,进而影响生活工作,甚至危及生命。网瘾精神病也是这样,它应该有一些症状,比如没有网络就不能思考,没有网络就不能吃饭,没有网络就不能睡觉,没有网络就不能说话,没有网络就无法与人沟通交流等等。反过来,如果一个人一切都还正常,就是上网的时间长一点就被判定为精神病,那是不是说这个判定标准有问题呢?再则,要是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患上精神病,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不是医生,不敢下结论。反正我觉得我好像一切都还正常。当然,按照老百姓的说法,那些喝醉酒的一般都说自己没有醉。以此来衡量,说自己没有精神病,这是不是恰好说明有了精神病呢?
我得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