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及前苏联)油气资源/储量分类
苏联提出地质勘探单位的最终产品是C1级储量。对油田投入开发的储量准备程度的要求是C1级储量不少于80%,C2级储量不多余20%。如果C2级在开发设计中储量超过20%,则需得到国家储量委员会的批准。
储量和资源量的的界限在C2和C3之间,即在打欲探井之前成为资源,打欲探井之后成为储量。
A
:在油田实际开发设计中计算的储量
B:在油田初步开发设计和气田试采设计中计算的储量
储量
C1:油田详探结束计算的储量
C2:探明和已开发油田上的可能储量
C3:已准备好提供钻探的新构造的资源
资源 D:区域勘探提供的资源 前苏联解体前执行的是计划体制下的油气储量规范,1928–1983年先后作过七次修改,最后一部是1983年修订颁布的。为了适应俄罗斯经济、油气工业改革,即由国家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需要,和适应俄罗斯的《地下矿产法》和《油气资源利用许可证法》等新的法规需要,1997年对原有1983年的油气储量规范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强调了经济可采储量和储量审定法律效率等。制定了根据认识程度、可靠性、经济价值、油气田储量的开采条件以及按油气田的分组份、分级别的资源/储量评价、计算和国家统计的七条原则。
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委会1997年批准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和资源分级》根据地质认识程度和经济价值将石油资源分为七级:
表 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委员会油气资源分类(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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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 量(地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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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源(地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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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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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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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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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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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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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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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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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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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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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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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存在于地下的油、气、凝析油及其伴生有用组分含量的数量,可用现有的方法、工艺和技术手段计算出来,或者根据已知油、气田类比推测,并相应划分为储量和资源。
(2)储量(地质的)—已发现油、气藏中油、气和凝析油以及伴生有用组分的数量,是根据地质一地球物理勘探、矿场测井综合资料,以及化验、试验和工业生产资料确定的。
(3)资源(地质的)—存在于地下的油、气、凝析油的数量,是根据已知油、气田类比和地质、地球物理以及地球化学勘探资料推测得出的。
(4)油、气、凝析油及其伴生有用组分矿藏的储量,按认识清楚程度细分为探明的(A、B、C1级)和预测估计的(C2级)。油、气资源按论证的可靠程度细分为远景的(D0级)和推测的(Dl和D2级)。
(5)探明储量:是指使用的钻井和地球物理方法已经过验证的储量,能够建立圈闭模型,查明储层构造,探明储层厚度变化规律,储集性质以及油、气、水饱和特征。包括:能保证对储层岩性特征、物理性质、在面积上及剖面上研究的地球物理测井资料解释的岩石物性标准;能保证区分剖面岩性、储层厚度与埋深、油气层有效厚度与总厚度、油气水界面高度的储层有效孔隙度、渗透率和含油饱和度的标准;不同工作制度分层测试了油、气、水的流量和产层的生产特征;以及其它的地面与工程的开采条件。探明储量是用于编制采油、采气方案的,包括A、B、C1三级储量。
(6)A级:已投入开发油、气藏(或部分)的储量,已按开发方案钻完生产井网的,矿藏构成(圈闭内流体分布情况、岩性成分、储集类型、油层和气层有效厚度、渗滤性质、含油和含气饱和度、烃的成分、地层和标准条件下烃的性质、地层压力及地层温度)以及说明矿场产率特征的参数(产量、导压系数、水动力传导性)完全可靠地确定了的储量。
(7)B级:已投入开发油、气藏(或部分)的储量,已按油田开发工艺方案或工业试采方案以及气田工业试采设计钻完生产井网,矿藏构成(圈闭内流体分布情况、岩性成分、储集类型、油层和气层有效厚度、渗滤性质、含油和含气饱和度、烃的成分、地层和标准条件下烃的性质、地层压力及地层温度)以及说明矿藏产率特征的参数(油、气和凝析油产量、水动力传导性、采收率等)已详细查明,已能保证油、气田开发方案的编制。
(8)Cl级:根据工业油气流井以及虽未经测试但地质、地球物理测量显示很好的层和井所确定的矿藏的全部或部分的探明储量。Cl级包括部分未探明储量。C1级储量其认识程度应当保证获得的原始资料能编制油田开发工艺方案或气田工业试采开发方案。
(9)C2级(预测储量):根据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资料论证存在的储量,以及用矿藏范围内已认识清楚部分类推存在的储量,包括:与矿藏高级别储量连接的未勘探部分;已勘探或已开发的油、气田根据岩心及测井资料显示有好的油气特征而未试油的上部层或中间层所推测的矿藏;矿藏构成、圈闭内流体分布情况、油层和气层有效厚度、地层渗滤性质、油、气、凝析油成分和性质等根据类似已认识清楚矿藏类比确定。
C2级储量用于确定油、气田进行远景勘探工作和油、气井转采上部地层而进行的地质一矿场研究,一部分用于开发设计。
(10)D0级(远景资源):这是圈闭可采的、为进行预探准备的资源,该区域应用的地质一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已得到验证,与该圈闭处于同一油、气聚集带的矿藏产率已经论证,但油、气田可采资源还未经钻井打开地层,产率是根据处于同一油、气聚集带相似矿藏构成论证的。矿藏的埋藏条件、形状、规模是根据地质一地球物理勘探成果确定的,地层厚度、储集性质以及油、气成分、性质采用同一地层己勘探矿藏类比得到。D0级远景资源用于部署预探钻井。
(11)Dl级:油、气区岩性圈闭及非岩性圈闭对象的油、气资源,其产率已在该油、气区得到证实。Dl级油、气、凝析油预测资源的数量评价根据区域研究成果和油、气评价区范围内已勘探矿藏进行类比得出。
(12)D2级:油、气远景区域(地区、省)岩性及非岩性圈闭全部目的层的资源,目的层的产率还未得到证实,但根据毗邻相似地质构造的油、气区(地区、省)类比推测了产率。该级别预测资源的数量评价是根据一般的地质概念和其它已知油、气区(地区、省)类比推测参数得到的。
俄罗斯(及前苏联)的油气储量/资源的组分分组:
(l)油、气、凝析油的地质储量和资源中含有工业价值的伴生有用组分,应计算其可采量。
(2)可采储量细分为:①利用已核准的开采和原料加工工艺技术,并顾及遵守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市场竟争条件下有经济效益的可采储量。②由于技术经济指标低,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不能保证得到经济效益所评价的可采储量,但是在税收及津贴方面享受国家在支持矿产利用专门办法的情况下,该储量开采可变为有经济效益。
(3)油、气、凝析油的采收率根据方案的工艺和技术经济计算来确定。储量计算时确定:工艺技术采收率(潜在可能的采收率),该采收率是矿场全部开发时期的采收率,或者是开发系统变化前的采收率;经济采收率(储量评价时可以实现的采收率),该采收率具有时间的特征,根据价格水平某一具体时间采用的采收率,并且经过一定期限,在矿场规定的相应的钻井程度和开发阶段,应当由矿产利用部门重新审核。
(4)残余储量(地质储量不可采部分)是矿场废弃时和开采枯竭时区分出的和计算的储量,如果改进了工艺技术,价格提高,减少开采费用,或者国家提出专门支持办法(税收优惠、津贴等),该储量可转变成工业试采的对象。
(5)油、气、凝析油可采资源的评价要考虑工艺采收率(潜在可能的),其数值采用已勘探矿藏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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