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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这钱还给你……”
近日,在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法院的调解室,一场调解接近尾声。当法官将清点好的钱交到老人手上时,老人却站起身来,一手撑着椅子边的拐杖,一手又将钱推回给了对面的继子。
此前,老人将继子、继女和儿子告上法庭,执意要孩子们承担赡养费。如今,好不容易赡养费要到了,老人为何又退回了呢?
两度起诉要求子女赡养
老人姓余,今年78岁,与妻子苏某系再婚夫妇。两人重新组建家庭时,苏某已育有5个孩子,但均未成年,最小的才7岁,余某也有1子。孩子们长大后,各自成了家。
今年夏末,苏某得了一场大病。余某和妻子没有什么存款,但治病需要钱,老两口只好开口向孩子们求助。但是,其中的4名继子女并不同意对余某履行赡养义务。
今年8月24日,余某夫妇一纸诉状,将4个孩子作为被告、其余2名子女作为第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并均摊医药费。案件经过村委会、法院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入秋后,苏某不幸因病离世,余某撤回起诉。
处理完妻子的丧事后,余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子女与自己的儿子均摊赡养费用、妻子苏某在世时花去的医药费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用。
根据余某的诉求,开化县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联系了余某子女。想不到的是,子女们竟然拿出了一份泛黄的协议。原来,此前,余某和苏某的再婚曾引起双方家庭矛盾,后来就有了这份协议,约定5名继子女不拿余某的任何财产,将来也不对余某进行赡养。继子女们就是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继父余某。
“我也不想闹到这个地步”
为了尽力促成调解,近日,经多次沟通,承办法官联系了被告一名德高望重的表亲参与到调解中,双向说和。
调解桌前,余某默默地看了一眼到场的孩子们,眼窝湿润。
法官一方面从法理入手,向老人的子女们阐明他们有赡养的义务;另一方面也从情理的角度,告诉子女们,老父亲年迈体衰,生活难以为继,养育之恩怎能因一纸协议而烟消云散……
最终,双方对支付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远嫁的继女们也在电话中表示,会尽快赶回老家,将钱款当面交给父亲。
老人的诉求终于落实了。怕余某不放心,承办法官挂了电话后赶紧跟老人说:“您别担心,到月底我会再打电话给您的女儿们,督促她们尽早履行义务。”
想不到,之前一直执意向子女讨要赡养费的余某,此时却淡淡地回道:“不用了,她们说愿意出这个赡养费,我就相信她们。”话音刚落,他又将手中法官刚刚清点好、交给他的继子的赡养费,放到桌上,推回到继子面前。
面对法官疑惑的目光,余某说:“他自己家里比较困难。这几个孩子要是不这么调皮,对我不管不问,我也不想闹到这个地步。”
对面的继子,手中捏着钱半晌。之后,他抬头跟老人说:“爸,我带您去吃饭,我们几个孩子一起陪您吃顿午饭!”
临走前,老人家又低声询问:“法官,我不想要判决书,我想撤诉,可以吗?”
“老人的情感需要被关注。大量的赡养纠纷中,老人们真正要的并不是钱财,而是关爱。”该案的承办法官说,子女们的赡养义务,不仅是金钱上的,更是感情上、时间上的,“子女们对老人多些陪伴吧,别等到爱来不及付出,便只余遗憾。”(来源:浙江法制报,作者: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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