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事件的媒体推手逻辑分析
(2015-04-09 10: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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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不得不承认,在某些事件的放大和扩散效应上,传统老牌媒体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4月7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关于姥爷不雅视频的一个标题在各大网站都是排在前列。仔细搜索了下信息源,原来是《环球时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此外,再没有任何媒体报道过这个事件。
在网络时代,把评论当新闻发,似乎成了一个惯例,有时候,评论里面提到一个论据,比较好玩,或者比较雷人,也会被做成新闻标题给发出来,有时候想想,这算是评论界的荣耀吗?评论是赶上了好时代,因为新闻到处有,但观点或者分析是稀缺的,尤其是有价值的内容。
此前,这个视频已经在网络上流传了,于是环球时报就发出了评论,这个评论,大家可以自己搜来看,基本可以用“八面玲珑”来形容,该点的点到了,该批评的也批评了,该顾忌的情面也顾忌了,反正,整体读下来,人家什么都说了,你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所以,这个评论所起到的最大作用不是传播观点,而是扩大事实传播,让这个事件天下闻名。
《环球时报》经常以敢于说话著称,也经常发布关于某些外国人感兴趣的斗士们的各种评论,但基本路数都是,先传播一个事实,比如某某人士得什么奖了,然后再批判这个发奖的机构。从国内媒体的报道来看,基本是看不到关于这些人士的报道的。这个路数,似乎是聪明的,似乎是安全的,也有很多媒体开始借鉴这种报道形式和做法。
也正是由于这篇评论对于事实的传播,这个事件越来越大。直到4月8日,《华西都市报》的消息,姥爷的节目暂停播出4天。
媒体的力量真的很大。
4月8日,另一条热门新闻是——三周内万名公务员上网投简历欲跳槽。信源是南方都市报,国内可以排到前几名的都市报之一,它的信源是从哪来的呢?原来是4月7日,《参考消息》报道了一条来自《南华早报》的消息,里面引用了国内某招聘网站的消息,然后,南都又再次进行了核实报道。再搜索下就可以知道,这个消息早在4月1日,就有其他国内媒体已经报道过了,当时没有任何动静,但经过了参考消息和南方都市报的强力报道,立马就不一样了,估计这个招聘网站的市场总监肯定高兴坏了,这是不花钱的大推广啊,省了多少广告费啊。这下,大家都知道了,原来公务员求职喜欢这个网站,那没准没吸引更多的企业主来付费浏览招聘信息。简单说下这个新闻,截止2013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是717万人左右,这里的提到的一万人,还不如凤毛麟角多呢?
评论的好时代是来了,但我们是否可以直接就未经权威媒体核实报道过的网络信源进行评论呢?这是否应该成为一条严格的职业道德呢?
针对一个纯网络事件,专业媒体的专业评论人能否直接发出评论并见报?或许这个时候,抢着发声是不明智和不理智的,因为评论人,没有核实的能力,而事实本身是极其复杂的,你为了抢快就只能是闭门造车,自己琢磨,自说自话,还必须把话说圆满了,各方面都照顾到,省得事后真相出来了,再打自己的脸。
笑话不是没闹过,去年有个撞车碰瓷的视频,吸引了大量的媒体评论,还有电视台请法律专家和交警进行现场点评,结果呢,是发生在韩国的一个视频,和咱们中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算不算评论界的耻辱呢?
姥爷的事有视频,有人说眼见为实啊,但如果这是一个内部人士的无良泄露,那第一个报道或者评论此事的媒体,那就是这个无良拍摄者和泄露者的帮凶,虽然你在评论中“八面玲珑”,但你把这事给嚷嚷大了,你就觉得自己做得对吗?
4月7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关于姥爷不雅视频的一个标题在各大网站都是排在前列。仔细搜索了下信息源,原来是《环球时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此外,再没有任何媒体报道过这个事件。
在网络时代,把评论当新闻发,似乎成了一个惯例,有时候,评论里面提到一个论据,比较好玩,或者比较雷人,也会被做成新闻标题给发出来,有时候想想,这算是评论界的荣耀吗?评论是赶上了好时代,因为新闻到处有,但观点或者分析是稀缺的,尤其是有价值的内容。
此前,这个视频已经在网络上流传了,于是环球时报就发出了评论,这个评论,大家可以自己搜来看,基本可以用“八面玲珑”来形容,该点的点到了,该批评的也批评了,该顾忌的情面也顾忌了,反正,整体读下来,人家什么都说了,你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所以,这个评论所起到的最大作用不是传播观点,而是扩大事实传播,让这个事件天下闻名。
《环球时报》经常以敢于说话著称,也经常发布关于某些外国人感兴趣的斗士们的各种评论,但基本路数都是,先传播一个事实,比如某某人士得什么奖了,然后再批判这个发奖的机构。从国内媒体的报道来看,基本是看不到关于这些人士的报道的。这个路数,似乎是聪明的,似乎是安全的,也有很多媒体开始借鉴这种报道形式和做法。
也正是由于这篇评论对于事实的传播,这个事件越来越大。直到4月8日,《华西都市报》的消息,姥爷的节目暂停播出4天。
媒体的力量真的很大。
4月8日,另一条热门新闻是——三周内万名公务员上网投简历欲跳槽。信源是南方都市报,国内可以排到前几名的都市报之一,它的信源是从哪来的呢?原来是4月7日,《参考消息》报道了一条来自《南华早报》的消息,里面引用了国内某招聘网站的消息,然后,南都又再次进行了核实报道。再搜索下就可以知道,这个消息早在4月1日,就有其他国内媒体已经报道过了,当时没有任何动静,但经过了参考消息和南方都市报的强力报道,立马就不一样了,估计这个招聘网站的市场总监肯定高兴坏了,这是不花钱的大推广啊,省了多少广告费啊。这下,大家都知道了,原来公务员求职喜欢这个网站,那没准没吸引更多的企业主来付费浏览招聘信息。简单说下这个新闻,截止2013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是717万人左右,这里的提到的一万人,还不如凤毛麟角多呢?
评论的好时代是来了,但我们是否可以直接就未经权威媒体核实报道过的网络信源进行评论呢?这是否应该成为一条严格的职业道德呢?
针对一个纯网络事件,专业媒体的专业评论人能否直接发出评论并见报?或许这个时候,抢着发声是不明智和不理智的,因为评论人,没有核实的能力,而事实本身是极其复杂的,你为了抢快就只能是闭门造车,自己琢磨,自说自话,还必须把话说圆满了,各方面都照顾到,省得事后真相出来了,再打自己的脸。
笑话不是没闹过,去年有个撞车碰瓷的视频,吸引了大量的媒体评论,还有电视台请法律专家和交警进行现场点评,结果呢,是发生在韩国的一个视频,和咱们中国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这算不算评论界的耻辱呢?
姥爷的事有视频,有人说眼见为实啊,但如果这是一个内部人士的无良泄露,那第一个报道或者评论此事的媒体,那就是这个无良拍摄者和泄露者的帮凶,虽然你在评论中“八面玲珑”,但你把这事给嚷嚷大了,你就觉得自己做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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