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最近成了反面典型。
北京警方发布信息,在英国涉嫌猥亵儿童,而被当地警方通缉的英国人尼尔·罗宾森,因涉嫌在华非法居留被北京警方拘留审查。据《现代快报》今天报道,类似的现象竟然在南京也有发生。一名在美国因拥有儿童色情电影、录像带及照片而有着两次犯罪记录的外教,“潜伏”在南京任教长达5年多,好在两个月前,该外教因为签证问题已经离开了中国。
这两个劣迹外教是否只是极端个例呢?没有调查,不能随便下结论。北京和南京的劣迹外教均是来自网络爆料,时间上是前后脚,也不排除会有新的爆料出现。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还没有这两个外教在华是否有犯罪行为的任何调查和报道,希望他们在中国是守法的,也能让曾被他们教过的学生和家长放心。
我们对老外的崇拜似乎一直没有降温。几十年前,在大街上看见个老外,确实稀罕,老百姓内心也会有些许仰慕感,因为那会外国的某些条件确实比国内优越。最近几年,中国人开始有钱了,各国旅游,大笔购物,腰杆子其实硬气多了。与之对应,老外在中国的劣迹也开始出现,比如,曾经有个老外想在北京非礼中国女孩,被暴打。曾经有个交响乐团的老外,在火车上“撒泼”,已被停止工作。
最新的崇洋主要是两个方面,外教是一块,邀请老外当会托是另一块。
拿外教来说,南京文教类外国专家的申请条件为,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而现实情况是,只要相关外语培训机构想聘请的人,基本都能通过。
这是漏洞之一。另外,只要在外国拿个学士学位,有2年工作经历,这样的人才是否配得上“外国专家”这个身份呢?以前读大学的时候,也曾经和外教接触过,有的人就是想来中国旅游或者体验生活的。审核可以通过外国专家局,这在程序上合法,只是能否给他们的身份换个说法?
现代快报记者查阅《江苏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条款要求外教提供无犯罪记录方面的证明。这是漏洞之二。
还有一种说法是,中国人学外语的人多造成对外教的需求大,所以造成外教良莠不齐,泥沙俱下。这个说法根本不成立,需求是客观存在,学英语也没什么过错,相关部门要做的就是满足老百姓的合理需要,严管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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