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被命名为真维斯楼,引起无数争议。
先撇开那些争议,任何企业捐资助教总是个好事。此前,在全国各高校中,叫“逸夫楼”的特别多,也没见引起什么争议。至于办好事是否留名,怎么留名,那是另一个问题。
在商言商,企业赞助都想达到最好的效果,真维斯这下算火了,最近的报道量和搜索量肯定很多。真维斯此次的捐赠合同,肯定属于商业机密,但笔者还是想到了几个比较重要的条款,也算作一个善意的提醒。
第一,合同是否具有排他性。
真维斯此举非常具有创造性。就怕后来者众多,学生们在上学的时候,奔波于各种品牌命名的大楼,正应了一位网友的话:有一种在动批上课的感觉。
第二,称谓如何体现。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清华大学校方称,该楼除了这个新名字,“第四教学楼”的名称也同时保留。
当第四教学楼的名字出现在各种场合的时候,到底应该怎么表述?是第四教学楼(真维斯楼),还是真维斯楼(第四教学楼),当然是后者更能体现商家利益。
第三,必须保证长久性。
真维斯楼这个名字存在的时间越久,越能产生更长久的品牌宣传效果。
据北青报报道,该楼于1987年建成。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约25—30年。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院长王建国教授表示,主要原因在于维护措施不到位等。据了解,真维斯所捐款项用于教学楼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真维斯楼已经成为校园一景,若干年后,没准有毕业生会问:真维斯楼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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