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要想升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近日,河北省魏县一则关于干部任用的规定引发争议。
先看看那些通不过的是什么情况:有一个女干部和妯娌、婆婆之间关系处理得不好没有得到德孝证明;还有一个是因为不孝顺公婆。
俗话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什么不孝顺啊,不和啊,都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这么多年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还被我们挂在嘴头,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在思想意识多元化的年代,在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每个人对孝敬父母也有不同的理解。
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让当官的起带头模范作用,也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拥护。
只是,这个德孝证明把主动权放在了老人这一方,由其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等写出德孝方面证明材料,凡是德孝方面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好的规定,应该是双方有一个良好互动,然后来促进问题的解决。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就是撕破脸皮,就像前面说那个和妯娌、婆婆之间闹矛盾的女干部,在民间,这样的矛盾基本是很难调和的。如果这个女干部,为了升迁而与妯娌婆婆和好,然后拿到德孝证明,她做这个事情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当然希望她是出于家庭和睦的考虑,但如果不是呢?
再一个,不知道那些德孝证明上都写了些什么?河北大学伦理学教授黄云明也认为,在具体操作中确实有不好把握的问题。建议通过合理的程序,避免形式化的倾向,真正让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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