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家庭》读书记(第三部分)
元 尚
【古德《家庭》读记18“家维稳”】尽管无论什么样的家庭,最终都会走向“消亡”,即瓦解,尽管如此,人们仍会努力寻找其存续期间的各种稳定因素。有些家庭尽管不和,但是家庭中各方也会想尽一切办法维持家庭的存续。这是每一个人为家庭,更是为社会做出的杰出贡献。5月11日
21:52 来自新浪微博.笺注:原读书记序号误为“17”,今改。
【古德《家庭》读记19“投入的义务”】“家庭是一种需要不断投入货物.不断提供服务的社会体系,如果家庭成员不能彼此承担重要的角色义务.家庭也就不复存在了。(p208)”5月11日
21:53
来自新浪微博。笺注:原读书记序号误为“18”,今改。此后直接修改,不出说明。此读书记后面共有三条评论,其中两条仅表示同意古德观点,一条重复强调该条内容,故不录出。
【古德《家庭》读记20“离婚是社会发明”】离婚对于个人而言,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不幸,“但它也可以被看作是一项社会发明(p209)”,它解除了婚姻中不可避免的冲突,及其由此带来的种种麻烦与问题。家庭中冲突对
“社会的影响可能比离婚更糟糕。(p209)”5月12日 21:17 来自新浪微博。
绿云客:总之婚与不婚,都让人头晕,婚姻让人难受,离婚让人恐惧,具体到个人,就是麻烦和问题 (5月12日 21:22)
元尚:
婚姻中的矛盾,是内在的必然,没有矛盾,是偶然的,是做作出来,演戏出来的。对婚姻,还是前边说的,不要要求太高,只要无害,大体且过。
(5月12日 21:37)
元尚:过来人的一点谬见而已。 (5月12日
22:17)
元尚:围城里的人们,制造了城外的诱惑;城外的人,编织了城里的诱惑。 (5月12日
23:19)
【古德《家庭》读记21】婚姻中的紧张关系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原因在于男女双方的差别是自然存在的,而婚姻又要求“亲密相处”,既是一种报酬,又是一种代价,还是一种义务。然而有史以来的婚姻制度,并没有承诺给双方带来必然的幸福,可又要双方自愿参与,所以紧张、冲突关系,内在于婚姻结构之中。5月12日
21:19 来自新浪微博。转发(52) | | 评论(26)
笺注:此记转载与评论,在古德《家庭》读书记中算是比较多的一条。
摩羯_小蚂蚁 所以,我恐婚,看来有理由的……(5月12日 21:21)
夜长念多 是这个理儿。(5月12日 23:35)
咪咪16 分析的在理,所以要想婚姻不冲突不紧张,最好的办法是不要“亲密相处”。我亲身试验,不亲密、无要求反而带来是和谐。(5月13日
07:04)
元尚:的确家庭需要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们对家庭的期望过高,遂导致不满。(5月13日 09:28)
萧含: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要搞这个啥啥理论。没有意义。//@汉帝唐皇://@元尚:的确家庭需要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们对家庭的期望过高,遂导致不满。
//@咪咪16:分析的在理,所以要想婚姻不冲突不紧张,最好的办法是不要“亲密相处”。我亲身试验,不亲密、无要求反而带来是和谐。(5月13日
09:42)
元尚:
虽然家家有本难念经,但是原因不外乎就那么几个。人类家庭是需要理论才能概括的,当然可以有多种理论。其次,可以说理论没有意思,但不能说没有意义。意思可以属于个人,意义则不同。(5月13日
09:52)
元尚:夫妻就是过日,维持一个家,把子女养大成人,可不就是这么回事。过日子,其实很平淡的。(5月13日 11:02)
元尚:现在人都爱说经营,其实家庭,如果要求不高的话的,互相谦让一点,日子大体就过去了。刻意经营的家庭,长久的不多。能长久的,差不多都是搭帮过日子的。(5月13日
11:20)
元尚:用心就会觉得很别扭。过日子,也要自然的好。外面要经营,家里也要经营,多累。那还不如一个人的好哪。现在社会为单身者,提供了广泛的生活内容,不想以前社会不管单身者的生活需要,所以不单身为好。(5月13日
11:47)
元尚:你这句话是不是绝对的哪?(5月13日 11:48)
元尚:这不是怎么看的问题,而是涉及到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这是一个悖论。问题就出现在那个全称“任何”上。(5月13日
12:00)
元尚:投入产出大体平衡。(5月13日 12:02)
Echo_范范: 转发此微博:这当然是相对的啦,难道一天24小时,一辈子七八十年你都在紧张、冲突?累不累啊?( 5月13日
12:04)
元尚:婚姻的内在紧张关系是必然,它不仅是一天24小时,有婚姻就有这个东西存在。冲突是紧张关系的一种表现方式,冲突可以避免,即紧张关系可以通过其他更为缓和的形式来解决。(5月13日
12:21)
元尚:人很多时候,是被一种观念纠结着。(5月13日 13:16)
元尚:婚姻中,爱是一种义务。(5月13日 13:21)
元尚:爱本身,就是其自己合法化的依据,它无需外部的规约。婚姻组织是社会建构中的一个基础部分,按照中国古人的说法,社会、国家都是家庭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5月13日
13:40)
元尚:博爱之爱,无所不在。(5月13日 14:15)
元尚:观念也是随时代变,只有变得快慢之分。(5月13日 14:25)
东日或西雨:
分析的很有道理,“男女双方的差别是自然存在的,而婚姻又要求“亲密相处”,既是一种报酬,又是一种代价,还是一种义务。然而有史以来的婚姻制度,并没有承诺给双方带来必然的幸福,可又要双方自愿参与,所以紧张、冲突关系,内在于婚姻结构之中。”只能靠修养和包容来不断平衡之间的关系。(5月13日
14:26)
新月又婵娟: 现在那么多不结婚的,是不是就为了这原因。(5月13日 22:15)
元尚:回复@新月又婵娟:不是唯一原因,但和它有关系。(5月13日 22:44)
元尚:也有需要婚姻,不需要爱情,但需要爱情商标。 (5月14日 17:52)
元尚:爱情、情爱、性爱是一实多名。婚姻的前期接触过程,一般也用爱情这个概念来描述。但它只是达到婚姻目的的手段而已。(5月14日
18:06)
元尚:把两件事情混合在一起,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没有人能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需要人们自己选择。绝大多数都会选择婚姻这条道,并把婚前的接触贴上爱情商标,这样就可以暂时自我都满足了。到后来,人们就会发现,不仅爱情没有,婚姻也不理想,其实婚姻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要让它承载不属于它的理想。(5月14日
18:28)
阿也古:理性分析婚姻结构(5月14日 19:15)
【古德《家庭》读记22(结、离婚率)】离婚率与结婚率,和经济发展的变化周期有着一定的关系,古德认为一般来说,“繁荣时期,两者都上升;在萧条时期,两者都下降。”离婚与结婚的成本都很大。5月16日
15:18 来自新浪微博。笺注:三条评论,均为同意此记。
【古德《家庭》读记23(半理智选择)】离婚对于处理婚姻危机而言,算是一项半理智的选择。由于现代道德观念与价值观念的变迁,人们从不反对离婚变为能够容忍离婚,起码它使离婚的道德代价变得不再很大。5月16日
15:19 来自新浪微博
吾亦与点也: 是的,基本没有道德代价。 (5月16日 15:34)
元尚:
回复@吾亦与点也:这是可以被描述为社会的一种进步,但同时和很多的文明进步一样,是把双刃剑。现在离婚率上升和它有些关系。现在离婚考虑的大都是经济成本。
(5月16日 16:04)
吾亦与点也:
回复@元尚:所谓进步实质在于人的自我意识增强,双刃剑的另一面反映出在经营婚姻过程中缺乏宽容度。而经济的相对独立助长了自我的膨胀和容忍度的减少。
(5月16日 16:21)
元尚:
回复@吾亦与点也:自我意识增强其实就是自我意识膨胀。人们忽略了一个东西,家庭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联合体,其中还有很多内容。 (5月16日
16:32)
吾亦与点也: 回复@元尚:是的,家庭的内涵很丰富,不能只用经济手段解决。 (5月16日 16:36)
元尚:
回复@吾亦与点也:家庭中交换,也不仅仅是经济的交换。现在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家庭中的冲突,是下策。 (5月16日 16:43)
【古德《家庭》读记24(因果不是线性的)】“即使夫妻双方都尽了最大努力,婚姻也可能不成功。(216)”5月16日 15:21
来自新浪微博
【古德《家庭》读记25(真正原因仍是谜)】目前,人们还不知道离婚的真正原因。离婚的人们引用的法律借口不过是一种托词而已,怨言也不是真实的依据,所以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很少十分有效的办法。5月16日
15:22 来自新浪微博
【古德《家庭》读记26(无过失解体)】二战之后流行“无过失”离婚,其实这也可以看做是没有感情可以离婚的一个变种。没有感情不意味着过失。以无感情为由,也就是无过失解体的借口。5月16日
15:23 来自新浪微博
xiaoniuniu80后 就是我们没感情了。这理由比较那个!!!!!!!!! (5月16日 15:25)
xiaoniuniu80后 我无语了。当初这么谈恋爱和结婚的时候不怎么说啊! (5月16日 15:26)
元尚:
回复@xiaoniuniu80后:婚姻还是应该本着有害的婚姻,应该解体,其他应该维持。没有感情就可以离婚,这是很早就有的说法。没感情不就是无过错。
(5月16日 15:49)
元尚:
回复@xiaoniuniu80后:这其实是把爱情与婚姻捆绑在一起,造成的必然结果。非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基础没有了,大楼还不塌了。我倒觉得爱情不过是这座大楼的一个标签,不论怎么换,楼是不塌。
(5月16日 15:53)
【古德《家庭》读记27(原因不明引起)】因果关系,按照休谟的看法,尽管是一种联想的结果,但是对于婚姻来说,其复杂性,当事人很可能并不知道真正的冲突原因。只有少数的离婚是因为较严重的伤害所引起。5月16日
15:23 来自新浪微博
【古德《家庭》读记28(知道得越多,越不明原因)】有人以为对于夫妻双方的摩擦了解的越深,就越能清楚其原因,其实这只是一种假设,越是了解的深入,就越是对真实的冲突原因“捉摸不定”。凡是说清楚的,不是自欺欺人,就是大忽悠。日积月累导致的冲突,对于夫妻双方都是可怕的灾难。5月16日
15:24 来自新浪微博
【古德《家庭》读记29(再婚对离婚的调节)】离婚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不幸的,其后的主要调节方式,就是再婚。古德说:“如果个人老是陷入悲痛之中,无论这种悲痛是由丧偶或离婚引起的,人们都不乐意再帮助。”5月16日
15:25 来自新浪微博
【古德《家庭》读记30(多大利益多大代价)】“同居并不能完全取代结婚,同居和结婚都能从缔结的姻缘中得到好处,但就结婚而言.它的好处更多.不过代价也更大。(258)”5月16日
15:26 来自新浪微博
微微珠: 老师,婚前同居对婚姻来说是好处多呢,还是坏处多? (5月16日 15:38)
元尚:
回复@微微珠:好坏参半。从婚姻的角度上说,婚前同居对于婚姻商议中双方会造成某种资源的贬值。就现代社会而言,人们的选择余地都很大,所以婚前同居,如果是为了缔结婚姻,那么最好要避免。日后在进入婚姻商议过程时,双方都有余地。
(5月16日 15:47)
斛建军:
老师这一段时间不时地提到古德的这本书,我早就淘到,一直没有看,今天回去就看看,好好理解一下爱情、婚姻,为马上面临的问题开个思路!
(5月16日 15:51)
元尚:
祝你获得收获。这一段主要看古德的这部书。一边看,一边想,总算把家庭从结构上琢磨明白了一点,但对于人类的家庭来说,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
(5月16日 16:02)
【结束】古德的《家庭》,到今天总算翻看完了,本来读书记想写30条,结果和很多事情一样,计划总是无法完美完成,仅记了30条(笺注:序号记错,应为30条,原文为29条,误,改。实为计划完成),于是就写这么个尾巴,充数做第30条。其间的讨论很有意思。没有想到的是,人们对于家庭这个司空见惯的生活形式,还是愿意思考的。下面要看《性与性别》,读书记会随时贴出。5月16日
15:32 来自新浪微博
绿云客: 老师,受益匪浅,长了知识,引发思考和反思,很有帮助,谢谢 (5月16日 15:34)
笺注:该读书记共30条,全部整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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