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定义与类型(草稿)
(2011-05-19 23: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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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第三者爱情婚姻杂谈 |
分类: 情爱闲话 |
现这个概念,人们用的很混乱,属于那种不追问,还清楚,一问反而不明白的那种。
果用这个词来做研究,那么就要有更为严格的限定,才能使其成为中性词。关于“小三”,我在网上做了搜索,
论述比较全面的资料要数百度百科“小三”词条。
国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第
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小三’。”详细资料可以参看
http://baike.baidu.com/view/516489.htm
的男女关系或本身无配偶与有配偶的一方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或双方各有配偶又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
而妨害了他人正常婚姻家庭,并意图取代他人婚姻关系的一方的行为人。而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破坏,
并意图取代他人婚姻关系的一方的行为,则叫“第三者介入”。”《“第三者介入”的概念及因其引起的离婚纠
纷的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504/06/157264.shtml
个描述称为中性说明)。这既符合一般人的观察事实,也比较能够涵盖此类现象的不同表现。本文就是在这个看
法的基础上,对小三现象进行了分类。
,一些小三并不一定就是故意要取代他人已有婚姻,但是由于错误的爱情观念,使其不自觉的走向了谋求婚姻关
系,谋求婚姻身份的目标,继而与他人现有合法婚姻发生冲突,造成他人婚姻生活的痛苦,或致使其走向解体。
其形式可以同居为标志,我把这种类型的小三称之为“婚外婚”,当然是不合法的那个“婚"。
大多数都是因情而起,本人大致也同意这样的观点,分歧在于人们没有分辨因情的这个情,对于小三来说,意味
着什么。如果意味着走向婚姻,它就挑战了他人已有合法婚姻,这就属于第一种类型。抛开其他原因不论,产生
这一类型的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以来形成的爱情婚姻一体化的观念。即爱情是走向婚姻的一个过渡过程。很多人,情开始了,挑战他人婚姻的历程也就开始了。在今天是不是所有的人的观念都是这样的哪。从有爱情不一定要有婚姻的现实看,爱情与婚姻不是一回事,从人类历史上看,爱情先于婚姻岂止一两万年,爱情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关键是人们能不能认识它。仅以保持爱情关系为目的的小三,可以用一个现成的词称之为“婚外情”。尽管婚外情的表现形式比较复杂,但有一个东西是不能变的,那就是这种爱情关系,不能产生固定-长时同居生活方式,不能通往婚姻之路,这是和第一种类型相区别的本质特征。婚外情在小三现象中,应该也不会是少数,只是因为少有人知,不易被人观察,而被研究者所忽略罢了。例子应该不少,具体不再说了。
在所有类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所以被研究者们忽略了其为一种独立类型。传统上把与婚姻以外的性关系
称之为“通奸”。这种类型是否可以划入小三的范畴,因为其中涉及的情况不是单一的,所以暂时放在这个范畴
下面,作为一个子类型。
姻形式,以及婚姻中人发生冲突,我把这类现象统称作小三现象,把其中的那个婚外亲密关系第三人称之为小三
。它包含了这样几个内容,1,有或类似于亲密关系的形式,2,据1可知,非一般朋友关系。3,可能会有后代。4,有财产上的纠纷。等等。
的感情寄托,而没有出现亲密关系者,应视之为一种另外的生活方式。它类似于一个人把自己困在感情的牢笼中
,过着煎熬般的日子。纯粹的感情生活,就是纯粹的煎熬。在其中的人,建议不称之为小三。浅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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