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7日,我打开新浪空间,收到一条系统信息:
很遗憾,您被“未来与希望”圈的圈主从该圈中除名。
觉得很迷惘,心想自己在网络上、特别是博客圈中遵纪守法、文明写博、礼貌留言,怎么会被无端地除名呢。于是,决定到这个“未来与希望”的圈子中去找管理员问问。
进入这个圈子,马上就觉得没有问的必要了。圈主“留下希望”的两条留言给出了答案。
一条是:
亲爱的朋友们 辛苦了!今天又踢出去10个,而且把圈子关了。不再自由加入。懂得“礼尚往来”
的才批
紧跟着的另一条是:
朋友们:大家在给每篇文章留评,请记一下谁没有回访,发纸条给我OK?谢谢
然后,抬头看见圈标下有一行被我疏忽了的小字:
申请加入,必须做到圈友互访。不懂礼尚往来者,一律谢绝!
于是一拍脑门,心说,坏了,没有遵守“帮规”(没有进行圈友互访),被清理门户了(除名)。这圈子的规定还挺严,执行得也严。我想起党章规定党员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不参加组织活动,算自行脱党,不过实际操作中执行得没有这么到位。哈哈,这圈子比咱们党管得还严,精神可嘉呀。我便开始反思自己,留言表达悔改之意:
不好意思,我被圈主从未来与希望中除名了,唉,该写一篇检讨书了.
不过第二天,我就觉得自己很冤,理由有三:一是我不是一个不懂礼尚往来的人,但我不拘泥于礼尚往来;二是,我查了一下我的博客历史记录,没有发现有“未来与希望”圈友给我留评(也许是我疏忽了),当然这不能作为我不访评其他圈友的理由(自责中);三是本人有工作要干,只能抽空进行一些圈子活动,再说咱家那台奔四也不争气,一上博客就卡,对圈友我是爱莫能助呀!(圈子加多了,博友多了,我有时深夜还在他们的博客上慢腾腾地爬着)。于是留言给圈主“留下希望”进行陈述申辩(法律规定:执法机关不能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加重处罚哟O(∩_∩)O):
圈主的小圈子思想还挺严重,什么礼尚往来,你以为博客交流是请客吃饭么?所谓有容乃大,没有学会包容别人,你自己就已经失礼了。心眼太小的圈子,没有希望。别把自己圈死了。
情急之下,最后几个字对圈主有点不敬,想改已经来不及了。果然,此话引起了圈子管理员秋水**的不满,她留言批评我:
回复金谷山鹰_王平:你说什么你?你不懂回访,礼尚往来。还这样说圈友。大家散伙还可以做朋友呢。何必这样说呢?请朋友自重、
我不服气,于是刷刷刷地连写了三条留言:
①给“秋水**”:我回访的圈友很多,别人不访问我,我也会去访问他,我不在乎别人回访我,不搞你们这种小礼尚往来,一样可以做朋友。我提点意见,就是不自重,这叫什么圈道?????
②过分拘泥小节,把回访当作政治任务摊派,已经失去了回访的乐趣,你不觉得累吗?哈哈,别气坏了身子。
③回访应坚持自愿、自由两条原则。回访也不应只是相互恭维、打哈哈。
觉得还是意犹未尽,想找“秋水伊人”当“博”理论一下,打开她的博客,上面“给匿名网友的警告”公告栏上的几行字赫然映入我的眼帘:
我发誓;
秋水**是心脏病,如果你再来谩骂侮辱,等她死了,便化作厉鬼,日日夜夜缠着你。让你永远得不到安宁。不相信可以试试。你以为她会在乎死?她那么和你道歉,你还来这样说她,你不怕遭天谴吗?你以为她真怕你,她就是不想和你多费唇舌而已,笑话。死都不怕,还会怕你吗?有本事再来。她的鬼魂会一直跟着你,让你时时刻刻,日日夜夜不得安宁、、、、、、
注明;
秋水**不加任何圈子。谢谢。
我目瞪口呆。我什么也不说了。 (注:上面这段话不是针对我的,请博友别误解。)
--------------------------------------------------------------------------------------
后记:实际上,“未来与希望”圈子的做法,我们无可厚非。博客圈子的发展本来就应该具有多态性,一个圈子应当有自己的特点和宗旨。没有完美的圈子,不完美的才有魅力。圈主“留下希望”和管理员“秋水**”,都是好人。我相信,在新浪博客这个大圈子里,我们共存、互容,才是朋友之要义。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