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生态文明 |
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的立法,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法治红线。
制定湿地保护法,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
针对噪声污染涉及面广、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维护人民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召开黄河保护立法座谈会,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提前介入、加快立法进程,黄河保护法草案已进行初次审议。
经过深入调研论证,拟订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并进行初次审议,用法律手段保护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指导云贵川三省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河北省开展白洋淀保护立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