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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

(2007-03-16 14:00:18)
 

平均学分绩点(GPA)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63日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我校自2004年起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

90-100=4.0

85-893.7

82-84=3.3

78-81=3.0

75-77=2.7

72-74=2.3

68-71=2.0

64-67=1.5

60-63=1.0

60以下=0

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3+3+3=3。则这名同学的该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大学标准一般要在2以上。

  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GPA(平均学分)过了2.6就能拿到学位证书 不过证书分几个等级的 有一级荣誉学士 二级A/B荣誉学士 以及三级荣誉学士 GPA满分是4分 好像3.5以上是一级 3.2是2A 3.0是2B 2.6以下的话只能拿毕业文凭 没有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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