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是中国人,不如证明在中国交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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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唯中国人交税杂谈 |
分类: 杂文创作 |
韦唯(图片来至网络)
证明是中国人,不如证明在中国交了税!
文/hubeixiao
据环球时报 7月1日报道,瑞典税务机关日前已盯上居住在斯德哥尔摩的居民——著名华裔流行歌星韦唯,并试图冻结韦唯五千万瑞典克朗(约合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但是,因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他们对韦唯收入的估计,瑞典的地方行政法院拒绝了这一要求。该税务机关表示,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从在中国举办的巡回演唱会中赚得约2610万人民币,但这些收入从未报给瑞典的税务部门。
据搜狐娱乐讯,搜狐娱乐就此事独家采访到韦唯经纪人关小姐,她表示瑞典的指控依据并不属实,韦唯是中国籍艺人,完全没有义务向瑞典交纳个人所得税。为证明韦唯的中国国籍,关小姐举出了韦唯“全国青联chang~委”的身份,并再次强调“她一直都是中国人,只不过是曾经嫁过一个瑞典老公而已。”
看到这两则报道,笔者迷惑了,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韦女士逃税了没有?究竟韦女士是瑞典国籍还是中国国籍?那位关经纪人关于韦女士中国国籍的证据具有证明力吗?……
不过,笔者以为事情既然由个人所得税引起的,那么还是直奔主题比较好。从目前的情况分析,可以肯定的是:韦女士从2004年至今没有在瑞典王国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一点,无论是瑞典法院的判决,还是关经纪人义愤填膺的话语,均可为证。那么随即而来的问题是:韦女士在中国境内申报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吗?
于此,韦女士和关经纪人只需要提供简单的证据——演艺合同或协议书——就可以解答这个疑问。笔者以为这个关经纪人应该是演艺合同谈判方面的专家了,在演艺合同或协议肯定会约定:个人所得税到底是由演艺邀请方或承办方缴纳,还是由艺人——韦女士缴纳?只要拿出哪怕一份合同的复印件,也能让国人释怀了。何必弄得那么复杂,用一个“全国青联chang委”的身份来证明韦女士是中国人呢?
如果合同上面写明了由邀请方或承办方缴纳,那么此事到此为止!如果是由韦女士缴纳,那么请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不过,笔者担心的是:邀请方或承办方以为您韦女士是瑞典人,应该到瑞典王国缴税,不提了,省了一笔银子;然而关经纪人也装糊涂,也不提了,以假乱真,你们就当作已经在瑞典王国缴纳过好了。中国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倒是想着要征税呢,可是,碍于韦女士是国际名人,嫁了个国际老公,一不小心如果惹上个国际官司,岂不倒霉?唉,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再有,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年收入超过12万元应该自行申报。这上千万元的收入已经不知是12万元的多少倍了,韦女士和关经纪人可否拿出自行申报的完税证明来呢?
所以说,韦女士和关经纪人,你们与其花工夫去证明自己是中国人,还不如拿出在中国的完税证明,这玩艺一拿出来,那才叫事实胜于雄辩,那才叫谣言止于智者呢。拿一个“全国青联chang委”的身份出来证明自己是中国人,那唬不住人。
笔者很奇怪,网络上盛传李连杰从中国人到美国人再到新加坡人的新闻时,网友们早就发动了人肉搜查大行动,将各路影视明星加入外国籍的前世今生搜罗殆尽,这位韦女士当然也不例外。笔者记得网上看到的就是韦女士为瑞典国籍,而按照中国的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韦女士如果做了瑞典人,那就别作中国人了。按说国籍问题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怎么未见韦女士和经纪人出来辟谣说:我骄傲,我是中国人!如今一牵扯到五千万瑞典克朗(约合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就马上出来证明自己:我是中国人,没有向瑞典人交税的义务!
好,说得好!那么,请拿出证明您尽到了中国人义务的最好证明——2004年至今的任何一份演出合同,或者任何一份完税证明来!
所以说,你们与其证明自己是中国人,还不如证明自己在中国交了税!
记得韦女士的成名之作是《爱的奉献》。那还是1988年,当时笔者正在上高中二年级,可以说这首歌深深的打动了我们整整一代人。笔者清楚地记得,每当社会弱小个体或群体受到伤害时,每当国家某一个地方遭受自然灾难时,在募捐的现场,一定播放的是这首《爱的奉献》。当广播中唱出:“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幸福之花处处开遍……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啊……”在笔者的头脑中肯定会浮现出一个深情款款演唱的美丽天使形象。于是,笔者兜里如果只有二十元钱,肯定会找同学再借二十元来捐款。这就是一首好歌给人们净化心灵的感动。至今笔者还怀念那个单纯的高中岁月!至今笔者还忘不了那个时候韦女士纯美的歌声!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竟然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因为一个曾经给过我们很多感动和激励的歌星,我们竟然弄不清她究竟是哪一国人?这是怎样的悲哀呀?
笔者宁愿相信关经纪人的话,其实只需要一张在中国交税的证明,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