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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政府瞒报,不准子民虚报?】

(2012-02-13 17:53:08)
标签:

镇江

长江水

苯酚污染

如皋

谣言

拘留

瞒报

杂谈

分类: 时评

只准政府瞒报,不准子民虚报?

 

     镇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终于代表市政府,就自来水被污染信息公布不及时向全体市民深表歉意。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

    镇江长江段江水被苯酚污染的消息一直牵动了长江下游数千万群众的心。早在2月2日,当地市民就发现了自来水有异味,可权威部门给出的说法竟是“添加了过多的氯气”。一直到2月7日,在下游城市如皋市政府公布在长江取水口检测到酚超标后,镇江市政府才不得不承认水源是被污染了。

    与镇江市政府道歉的同时,因在网络上散布所谓“镇江水二次污染”的谣言,该市一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

    在网上造谣惑众确实应该受到惩处,但是,作为政府,在涉及公众安全的重大事件前,千方百计隐瞒真相、以假事实蒙蔽群众,是否也属于造谣惑众呢?是否就能以一个没有直接责任人“道歉”就可以了结了呢?

    作为公民个体,在发生事故后,有关部门刻意瞒报的情况下,要掌握事件真相的可能基本等于零,发表任何有关的信息都不可能正确。一经调查,“造谣”是必然的。

    回想这起污染事件,要不是如皋市政府的实事求是,老百姓至今还蒙在鼓里。

    今天这两条新闻同时出现,给人的印象就是“只准政府瞒报,不准子民虚报”!

  (此文已于2月13日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出品的i-news上海手机报晚间版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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