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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新《师德规范》去要求“范跑跑”

(2008-06-26 10:37:58)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侃天下

“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新《师德规范》。该内容的加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最近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很显然,写入该内容也明确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保护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保护学生的老师师德肯定是有问题的。”昨天,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项家祥表示,能不能保护学生应该是检验教师的一个道德标准,学校在培养、教育学生的时候就经常说要“爱生”,而保护学生安全正是“爱生”的一个重要表现。

 

来源:新闻晨报

 

                              

 

“爱是辣舞”的热辣评论:

 

加入“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否矫枉过正?

 

在地震期间,确实涌现出很多保护学生的老师,他们舍生忘死的高尚行为让人敬佩。然而一旦将“保护学生安全”作为一个“义务”给了老师,如果再有灾害发生,这样的拯救行为也不过是在尽自己的义务了,做得好,牺牲了生命,人们会认为这是义务,能力有限,没能挽救所有学生,让部分学生伤亡了,自己还活着,就会被万夫所指!

 

不能因为一个“范跑跑”的网络言论而将所有老师都赋予这样沉重的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枷锁!为什么不与此同时将“不偷工减料,切实保护使用者安全”列入“建筑规范”?我认为是一种视线转移。在巨大的天灾人祸面前,生命应该是平等的,应该在保障每个人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援和帮助。记得观看救援新闻时曾经提到,专业的救援队工作起来是以“不损失队员”为前提的,不会让队员和被援救者有生命危险。这更证明了在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即使是救援队这样随时为了工作可能要牺牲生命的职业。

 

教师不是军人,不是救援队,不是消防队员,他们没有经历过,没有经验,没有大灾时面不改色的心理素质,我认为保障学生安全应该是全社会的,而不仅仅是教师的责任!在地震区域,父母、街道、学校、政府,都有义务向学生传授地震灾难知识,进行自救训练和灾难演习,我们不能将全社会的失职的责任强加在教师身上,或者某个教师身上。

 

教师不是神,我相信制定该条例的领导们小时候都经历过同学玩水被溺死的事件,那学生安全出现问题都怪老师么?老师真的能够防范这样的事情发生么?老师能够保证学校里没有打架事件么?一个普通的老师能够鉴定建筑的安全性么?老师有可能尾随着每个学生么?

 

老师加强对学生的爱护没有错,大家也都能理解,是否能够反问教育部,为什么“保护学生安全”在地震发生以前没有被写入《师德规范》?今天好像一个比一个觉悟,一个比一个认为理所应当义不容辞,请问从97年开始到现在,甚至在97年指定旧版师德规范前为什么没人想到如此重要的“检验教师师德的重要标准”?

 

我“爱是辣舞”想反问一下,在新版《师德规范》问世以前,范跑跑的行为是否触犯了97版《师德规范》?法规里没有提到的,就是无过错的,那么“范跑跑事件”既然发生在添加了“保护学生”条例的《新师德规范》问世前,他的行为就并没有违反《师德规范》!

 

用即将产生的法规惩罚过去的事情,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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