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情感 |
分类: 杂侃天下 |
“彭宇案”经过数月的审讯和网络喧嚣终于悄悄落下帷幕。
早在2007年9月5日,南京彭宇案进行第四次庭审,原被告双方围绕(一、原、被告是否相撞;二、原告损失的具体数额;三、被告应否承担原告的损失)三个方面进行激烈辩论,最终法庭裁决为双方均无过错,但责任共担的原则,彭宇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徐XX人民币45876.36元。
3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彭宇案以和解撤诉的方式,给了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公丕祥院长称,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至于和解的具体内容,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彭宇庭外给了老太一万达成了和解。
对于此案的双方描述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爱是辣舞”认为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1、
2、
3、
4、
这个案子这么结了,彭宇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撞人,是助人为乐,但还是赔款了一万元和解了,从常理上是说不通的,一万元虽然不多,但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且一旦赔了这个钱就等于默认自己撞了人(听说老人有公费医疗,去掉公费以外的部分大概也就这个数了)。
那么我“爱是辣舞”大胆猜测:
1、原告家里私下给彭宇一个巨额数字的金钱,大到可以让彭宇放弃自己的名誉;
2、让彭宇默认有罪,象征性的赔偿1万;
3、老太太的警察儿子、法院可以保全名誉,因为他们无法解释清楚这一切;
4、社会舆论?值几个钱?不去理他,过几天自然会平息。
事到如今,到底彭宇有没有见义勇为不重要了,法院到底是不是误判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事情按照双方皆大欢喜的方式结束了。
突然想起自己大学时期的一件真实小事:我匆忙骑自行车上学途中不小心蹭到一个老人手上提着的收录机,按自己的速度肯定可以在没人注意和辨认的情况下跑掉,但我还是停下车给老人把收录机手忙脚乱地试图还原,慌乱之下我才发现这个老人竟然刚好就是我对门的退休邻居,心里祈祷她不要认出我来。
傍晚她到我家来找我,说的很客气,说早上不知道给谁撞到收录机,看我能不能帮忙修一修,我去看了,发现这一撞把固定收录机喇叭的卡子撞碎了,很难修复,只有央求我爸爸帮忙搞定,从这个事情我明白了老人其实知道是我撞的,但也不好意思让我赔,修好为度,但提出要求的方式很艺术,得到的结果也很圆满,可惜彭宇案的事态要严重复杂得多,不敢想象自己如果不是撞到收录机撞到的人会怎么办,再或者是别人撞倒,我看到邻居有难帮不帮。
彭宇案由六四开变成一九开,到底是为什么?事情怎么发生了这么大转变?大家只有猜测,也只有祝愿彭宇和摔倒老人将来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