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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真相猜想:被巨额金钱收买,放弃信誉

(2008-04-08 13:25:00)
标签:

情感

分类: 杂侃天下
   

“彭宇案”经过数月的审讯和网络喧嚣终于悄悄落下帷幕。

 

早在200795日,南京彭宇案进行第四次庭审,原被告双方围绕(一、原、被告是否相撞;二、原告损失的具体数额;三、被告应否承担原告的损失)三个方面进行激烈辩论,最终法庭裁决为双方均无过错,但责任共担的原则,彭宇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徐XX人民币45876.36元。

 

3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彭宇案以和解撤诉的方式,给了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公丕祥院长称,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至于和解的具体内容,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彭宇庭外给了老太一万达成了和解。

 

对于此案的双方描述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了,“爱是辣舞”认为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1、              既然“均无过错”,责任怎么能由一个“没有过错”的人“共同承担”?法院这个玩笑开大了。

2、              即使是根据假设去推断,老人没有受到撞击不可能伤这么重,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彭宇就是那个撞人者,怎么能够对彭宇宣判呢?

3、              凡是坐过公共汽车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要摔倒未必是由车上下来的人撞到,以老人家的眼神和反应能力未必看得清后面紧跟的来车,更不会以利索的腿脚冲向后车(如果有这样的腿力也不会摔得伤这么重了),难道不会是另外一个想坐后车的挂倒的老人?

4、              不排除这个老人想从后门上车的可能,至于是为了逃票还是别的就没人知道了,但这样也就无法排除彭宇积压对方导致摔倒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这么结了,彭宇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撞人,是助人为乐,但还是赔款了一万元和解了,从常理上是说不通的,一万元虽然不多,但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且一旦赔了这个钱就等于默认自己撞了人(听说老人有公费医疗,去掉公费以外的部分大概也就这个数了)。

 

那么我“爱是辣舞”大胆猜测:

1、原告家里私下给彭宇一个巨额数字的金钱,大到可以让彭宇放弃自己的名誉;

2、让彭宇默认有罪,象征性的赔偿1万;

3、老太太的警察儿子、法院可以保全名誉,因为他们无法解释清楚这一切;

4、社会舆论?值几个钱?不去理他,过几天自然会平息。

 

事到如今,到底彭宇有没有见义勇为不重要了,法院到底是不是误判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事情按照双方皆大欢喜的方式结束了。

 

突然想起自己大学时期的一件真实小事:我匆忙骑自行车上学途中不小心蹭到一个老人手上提着的收录机,按自己的速度肯定可以在没人注意和辨认的情况下跑掉,但我还是停下车给老人把收录机手忙脚乱地试图还原,慌乱之下我才发现这个老人竟然刚好就是我对门的退休邻居,心里祈祷她不要认出我来。

 

傍晚她到我家来找我,说的很客气,说早上不知道给谁撞到收录机,看我能不能帮忙修一修,我去看了,发现这一撞把固定收录机喇叭的卡子撞碎了,很难修复,只有央求我爸爸帮忙搞定,从这个事情我明白了老人其实知道是我撞的,但也不好意思让我赔,修好为度,但提出要求的方式很艺术,得到的结果也很圆满,可惜彭宇案的事态要严重复杂得多,不敢想象自己如果不是撞到收录机撞到的人会怎么办,再或者是别人撞倒,我看到邻居有难帮不帮。

 

彭宇案由六四开变成一九开,到底是为什么?事情怎么发生了这么大转变?大家只有猜测,也只有祝愿彭宇和摔倒老人将来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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