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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二审判五年重不重?

(2008-04-01 23:22:17)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侃天下
 

 

“许霆”案终于落下帷幕,二审宣判五年徒刑,许霆表示不再上诉,法院方认为无期也不过分,许霆家庭方认为五年都过多,我们旁人怎么看呢?

 

可能会有人认为,有些贪官污吏让国家流失千万上亿资产,怎么也不过是个无期徒刑,无恶不作的黑社会老大怎么能够尝鲜注射死刑而免受子弹爆头之苦,然而许霆案还是有些不一样,因为性质不同。

 

打个比方,有人拿着玩具手枪进入银行,即使只抢到了五块钱,这依然是持械抢劫;比如有人冲到你家里抢走了一个手机,这性质与偷走了你万元的笔记本电脑相比要严重得多。

 

重责、重典对待银行系统的入侵者是没错的,性质不同,和金额其实无关。

 

五年重么?确实重了,谁也没有想到会戴上这么大一顶帽子,最美好的一段人生必须在牢狱度过,仅仅因为取款机故障勾引了人的贪念和好奇心;而这体现了法制不健全,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有一个空白区域,在法制宣传力度上远远不够。

 

五年轻么?确实轻了,不可越雷池半步,而有的人总觉得自己无知就可以无畏,就可以雷池里走两步,君不见路上到处都是厚颜无耻地闯红灯大脑里写满“车不敢撞我”的法盲?

 

判五年是个平衡点,惩治不法行为和体现以人为本的折中。

 

然而,法制健全则相对少一些自由,但越自由的地方就越缺乏安全,为了大家的安全,为了国泰民安,社会和谐,我们应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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