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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早竟然撞了两次车!

(2007-04-16 23:02:33)
分类: 心情日记

    昨天从湖北崇阳县旅游归来,九点就睡了,为了今天上班时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我喜欢那种神经绷紧接着完全放松的感觉。今天早上和平时似乎没什么不同,春天的阳光,车厢里的香味,清爽的晨风,我带着很好的心情出了门。

    车开上珞瑜路,路变宽了,车速逐渐快了,乱穿马路的行人也开始多了,到了光谷广场的转盘那里,跟着车流转弯,保持距离,突然有一辆往“虎豹路”方向的车打了转向灯快速开出转盘,按照交规,进转盘的车必须避让出转盘的车,我立刻刹车,让出位置给对方通过,就在这时,我的车尾“砰”地一声,有人追尾了,“全责”,我这样想,拉了手闸开了应急灯出去,一辆大红色的车就正贴在我的车“屁股”上,那辆车的后面刚好站着两个交警,我的车屁股顿时成为了公众目标。

    幸亏“伤势”不重,保险扛没有断,就蹭掉些油漆,对方车主装出一副“小事”的样子,竟然说没什么事儿,各自开走算了,我心里非常明白,如果换了我追了他的尾,肯定就没这么大方了。交警看到没什么大事,为了疏通交通,建议我们到一边儿去解决,当时的情况,我肯定不愿意为这样的小事扯皮,但我也不能被人白撞,即使是象征性地,也得赔我50块钱,难道我车上的油漆就不叫油漆了么,我的车就不叫车,可以被人白撞么?对方不情愿地掏出皮夹,拿出些钱来,嘴里说着:“你不就是想要点钱吗?”我懒得理他,眼睛一晃就知道是四十块,嘴里大方,手上小气的那种人,做一个保险扛的油漆50块根本不够,我如果真的较真,100块也并不过分。

    松了手闸继续行车,内心里隐隐有些不安,这绝对不是个好兆头,我是第一次被人追尾,从我的第六感,今天肯定还会有事发生,不由得更加提高了警惕。接近华工大门的红绿灯,我在小车道(最靠近双黄线的道)匀速行驶,只要过了这个路口,上了“光谷大道”就好走了。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小车在我右前方突然向左变道,又猛然一个急刹车,我也赶紧使劲踩下刹车,只感觉到ABS系统的震动,然后,巨大的惯性还是使我撞上了对方的左后方的尾部。

    很显然这次的撞车不会有人说“算了”,对方的屁股瘪进去一块,保险扛位置变形了,我的小灯肯定碎了,右车门还能打开,伤的不算重,双方都只是皮肉伤,几百块钱肯定都可以修好,但不找保险公司是不行的。对方是个40来岁的司机,西装革履的,又是一辆“马六”,这下上班肯定来不及了,双方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他把车上的人送上“的士”,我给单位打电话找人帮我“救场”,各自忙完这些,我们站到了一起,讨论这次碰撞的问题。

    他有些忿忿地说,“开了一辈子车第一次出事,你怎么能这样开车呢,一会儿功夫我就看到你撞了两次车,我好远就开始减速,突然有人端着碗面,背对着车横穿马路,紧急避让,还打了转向灯的”,原来他看到过刚才路口那一幕?我首先对现在的行人在机动车道上乱穿表示了愤慨,对他的处理方式表示了理解,既而我一针见血地提出“建议你这个事情认全责,不然保险公司的事情很麻烦,而且从交规来说,你确实要负全责”,他这下可有些怒了,把手一挥:“定我全责?我根本就没有责任!”他虽然开了很多年的车,但还没有领悟出交通碰撞中的诀窍,就象以前的我一样,认个死理儿。

    没多久,交警来了,按照程序勘察了现场,连相都不用照,事实很明显,我的车走的直直的,是对方突然变道后紧急刹车导致了事故,交通规则规定,凡是变道及转弯妨碍了正常行驶车辆通行造成事故的,负全责,在这个事件中,虽然我是碰到了他的车尾,但碰撞是他紧急变道造成的,且碰撞时他的车是“骑”在行车线上,事实认定无误,也无疑。

    看来他真的不懂交警是在秉公办事,我们把车改停在华工门口,他试图想证明自己不是违章者,他说自己只是替老板在开车,这样会让他下岗的,交警很有魅力却又意味深长地笑了:“如果真是这样不通情理的老板,也没有必要跟着他了”。听完这话,我们都笑了,气氛变的轻松起来,“定责书”开了下来,交警走了,在等待保险公司的那段时间里,我们两个碰撞后的司机竟然快成了朋友,讨论着现在行人无视安全的事例,讨论着他好不容易找到份开车的工作,讨论着我旷工也会扣500,讨论着我们都姓刘……

    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和定点修理厂就在附近,剩下的过程还算办得顺利,我简直就成了他的导游一般,把整个保险索赔程序对他介绍的很清楚,告诉他事情会怎么处理,他非常佩服地拍着我的肩膀:“小兄弟,你真的是太内行了,我以前没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我倒真的很想和你交个朋友了”!

    很有趣的是,今天撞车的两个人都姓刘,接警的警察好象也姓刘,我的保险公司的勘察员也姓刘,连对方保险公司的修理厂厂长也姓刘,这么多巧合碰到一起!我今天早上碰到的冤家突然想起来,“你是不是经常撞车,所以这么有经验?” 我笑着说“曾经想过,在武汉的每个十字路口都留下我碰撞的痕迹,这样我就会在每个路口特别小心”。他大笑着拍着我的肩膀,稍微用了点力,看起来他的情绪变的高兴了许多。

    结局:他的车就放在保险公司对口的修理厂修,估计晚上下班时间就可以拿车,而我的车因为原始的保单还在2月9日那次碰撞中忘了从修理厂拿回家,所以明天的休息时间就得去修车了。

    总结:希望各位新司机明白,事故是谁的“全责”,大多数时候和车技好坏没有关系,和责任大小没有关系,与什么有关系呢?与谁的时间更宝贵有关系,和谁的车更好有关系,和谁的保险更全有关系,和交警如何处理事情更快有关系,和谁的车伤的更重有关系,和哪个保险公司赔偿效率最高有关系。

    所以:一、如果注定是主要责任,不如干脆勇敢地承担全责,反正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反正交警总会对主要责任人罚款(也许因为你态度好,教育教育就不不罚呢?)。
    二、撞车根源只是一瞬间求快,后续的事情最起码得拖上一天,得不偿失!
    三、谨慎驾驶,撞上车永远比撞上行人好!现在的行人的走路能力真是连小学生都不如。
    四、如果我没有收对方的钱,直接走人,也许就碰不到这辆车?也许你们会笑我贪小便宜吧?可你们再想想,如果我没有被人撞,我是不是肯定不会撞上那辆马六?根源不又在别人身上了?所以,命运不可调戏,灾难无法侥幸。
    五、刚到单位就发现我撞车的事情已经传开了,应该是有人幸灾乐祸地传说着我的“追尾”故事,但他们只知道我撞了车,却不知道我在单位门口刚好接到五粮液集团送给我的奖品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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