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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别“胜”新婚还是“剩”新婚?

(2005-08-04 06:54:01)
分类: 两性话题
小别“胜”新婚还是“剩”新婚?
作者: lover[16485888] 2005-04-06 23:03

引子: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两地分居的夫妻或者情侣,他们痛并快乐着,是继续,还是终止?利多还是弊多?如何解决? 文:LOVER(辣舞)

先从两地分居的起因说起,一般是因为一方工作和事业的需要(赚钱的需要),或者是两人认识的时候就分在两地,无法分割,也许是在冲动中结婚,也许是在难舍难分、充分了解后结婚,反正最后就好上了……然后分居了。

两地分居的坏处是不言而喻的,不能天天在一起厮守,衣服一个人洗,饭一个人做,孩子一个人带,身体问题自己设法(那就未必是一个人)解决,电话费和路费比较高,婚外恋和离婚比例也比较高。

可是好处也有不少啊!收入不透明,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衣服想什么时候洗就什么时候洗,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有孩子却不用操心着急,想几点睡就几点睡,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多自由啊~ 和爱人长话叙情后几分钟,敲响门的,也许就是自己相好的~

有几类人适合两地分居:

1. 一方太丑,丑的提不起性欲的;

2. 两人虽然都不丑,但是也没性欲的;

3. 一方性亢奋导致对方反感的;

4. 分居可以创造N倍于在一起的财富的;

5. 一方在国外,另一个想出国的;

6. 两个人都是事业忙碌型的;

7. 两个都是帅哥美女型的(每天大眼瞪小眼在一起要少多少故事,浪费多少“人力资源”啊,多憋闷啊!)

8. 两人都爱上网的(正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且呆在一起反正也是上网)

有几类人又不适合两地分居:

1. 一方太丑,另一个美的冒泡,所以每天会N多次用电话查房,钱都用在电话费上了,不值得;稍微接晚了一点,比如蹲坑、洗澡之时,只怕会坐火车飞机上门查证,浪费路费也不值得!

2. 两人虽然都不丑,但身体颇好,双休两天有一天半在床上的那种也不适合分居,轻则偷人、嫖娼,重则连孩子是谁的都不知道,岂不冤枉?

3. 一方或双方身体差,需要照顾或者互相照顾的

4. 两个人都是爱吃醋的帅哥美女型的(不好好看着,非出事不可!)

由这些可以发现,适合两地分居的人比不适合分居的人类型多哦~其实到了现在这个网络时代,常见一方外乡发财兼找情人,一方在家老实管孩子,业余上网或者打牌或者上网打牌的分居形式存在,这样的家庭,只要不捅穿那层纸,其实还是很“幸福”的,有钱才有撑下去的动力,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 与其两个人天天穷守在一起互相埋怨,不如向钱看靠的住!

那些爱玩的各自分开玩,多痛快啊,享受婚姻的稳定又可以追求性爱的多样化!但是如果两人中有一方非常非常在意对方会不会抛弃自己,那就要千万小心了,毕竟“计划没有变化快”,到了第三者已经难舍难分的时候,就是婚姻毁灭之时,那时候就要看当事人和“第三者”的良心了。

无论是分居,还是不分居,双方都应该有默契,互相补充,互相协助,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有时候还得装点马虎,才能将情感之路手牵手地长久走下去,即使因为距离不能经常牵手,他们的心也得常牵在一起的,无论是不是那么完美---因为生活本来就不可能完美。如果只剩下新婚的那么一点刺激可以留住两个人,那还是尽早分手的好,守的住一时一刻,守不住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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