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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与无感情婚姻的“安乐死”

(2005-08-04 06:50:05)
分类: 两性话题
“安乐死”与无感情婚姻的“安乐死”
作者: lover[16485888] 2005-03-25 09:32

“安乐死”事件现在正在美国闹的沸沸扬扬,人的生命权到底价值几何?美国总统布什不许病人被“安乐死”,这个在海湾战争期间杀死无数伊拉克平民和军人的战争制造者怎么这么“慈悲”了呢?病入膏肓,活着只是痛苦,或者活着也等于一个死人,是否需要“安乐死”? (文:LOVER)

这里把医学上的“安乐死”放在一边,谈谈没有了感情的两个人的那种婚姻关系,是不是也该“安乐死”了?

脑死亡的植物人,癌症的最后时期,是可以申请“安乐死”的,这样才可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不仅是为了死人的安宁,更为了他(她)周围的活人能够正常生活下去。最近热映的《做头》 反映出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越来越多的婚姻正在走向死亡,并且没有一点希望,这样濒死或者已经死亡的婚姻,到底还继续下去吗?不如来个“安乐死”吧?

病入膏肓的婚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双方从来就不爱,因为父母之命或者是现实问题而使两个人找个伴,在一起一点感觉都没有,形同陌路。(同脑死亡)

2. 一方爱着另一方,而另一方始终不爱,经过长时间磨合始终没有效果。(脑死亡或者相当于高位截瘫)

3. 开始双方是相爱的,但是时间长了,淡漠了,或者是随着钱变多,两个人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脑死亡)

4. 其中至少一方爱上了他人,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两个人还在一起,却吵闹不止,痛苦无比(癌症) 这样的婚姻关系看起来也符合安乐死的条件了,为什么还要硬撑下去呢?

人不是没有知觉,没有感情的,越有感悟力,感情越丰富的人,就越会觉得痛苦,不爱的围城里用婚姻捆绑着是很痛苦的,也是很不人道的,与其最终两个人同归于尽,不如将这段婚姻“安乐死”,各自寻找最适合自己的那一半,不是更好吗?

然而,人无完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两个人既然当时走到结婚的一天,自然还是曾经有过说的过去的日子的,想“安乐死”自然也会有感情上的不舍,面对这样无法逆转的生活,是痛快地结束,还是拖拉到头发斑白?人,只能活一次,仅仅只有那么一次,不会有来生,也不会有那一万年,好好把握自己的命运吧!

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还是“安乐死”吧!君不见现在离婚登记处准备“安乐死”(协议离婚)的男男女女,个个面带笑容,如同新生?苦苦拖着,有意义吗?

两个人何不一起回忆一下过去的美好,享受一下烛光晚餐,重游旧日浪漫之地,然后共同看清楚目前的痛苦现状,在轻松的气氛中来个“了结”,结束这份死去的感情?

最后引用《做头》 里的一句话:不要告诉我,你想去哪里,我不想知道……不要做什么后悔的事……人的一生,快的很,该做什么,去做吧!

建议那些不快乐的已婚或者未婚的男男女女看看这个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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