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话自默老师
黄海贝
2006年12月22日,农历十一月初三,冬至。这天的太阳位于黄经270度,阳光几乎直射南回归线,是北半球一年中白昼最短的一天。
天光虽短,日照却充足。午后,我漫步于艺研院内,独自享受一段悠闲时光。这时,忽见不远处一个人影匆匆闪过,旋即消失在了主楼玻璃门中。那不是自默老师么!何以这么肯定?缘于他的衣着和他那颗光头。
自默老师近来在外表上有两个显著变化:其一,常穿一件深褐色唐装,独特之处并不在唐装的款式,而在于“随意”。这不是逢年过节才穿的盛装,而是家常的那种对襟棉褂儿。看上去说不出的舒适随身,举手投足间仿佛都带着自由自在。其二,剃了光头。我私下以为,剃光头是需要勇气和资质的——“剃”的勇气,“留光头”的资质——仅有勇气,没有好看的头型,难免会造成视觉污染;而拥有“优质”的头部轮廓,缺乏剃光的勇气,也是白搭。自默老师恰拥有了二者的完美结合:既有“敢为天下先”(留光头的人毕竟在少数)的勇气,也很具备留光头的资质。于是,着唐装而留光头的他,显得优游清雅,甚至隐隐携着一种遁世的情怀。
我赶忙掏出手机,向他发出如下的短信:“刚才看到您的背影,来去匆匆。今日冬至,不吃饺子小心冻耳朵。”发完便暗笑起来,那“冻耳朵”是专门针对他那颗光头说的。很快,接到了他的回复:“无奈,忙甚。”自默老师向来是以幽默著称的,他的口才很是了得,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凡经过他的那颗光头一过滤,再表达出来,总是既诙谐又精辟。今天,他连开玩笑的时间都没有,可见是忙坏了。
记得自默老师写过一篇《光头文化》,暗示了人们想留光头却不能如愿的一种无奈。当问自默老师关于近日留光头的事,他说,完全没有文化或者特别有文化的可以留光头、穿对襟褂子,像我这样有一点文化岁数也还算年轻的学人,如此打扮就有点着相,也很像饭店里的跑堂的,它不说明什么,只说明我喜欢文化,还有就是这样督促自己进步,向它应该有的样子比如大师靠近。
假如自默老师不忙,似乎才是不正常的,他的忙,也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忙于各种各样的应酬,论坛啊、笔会啊、交流啊、鉴赏啊、聊天啊,等等,涉及范围之广,令人惊讶。称之为社会活动家,一点儿也不过分。当然,活动期间接受媒体采访,赶赴相应的饭局,便不可避免了。其二,忙于业务。俗话说“业精于勤”,自默老师的“勤”,更是令人唏嘘。只要有空闲,他就会读点书,记点笔记,写点杂文随笔,等朋友时或聊天时,也创作啊几纸荷花,练几张字。他笔下的荷,于近日,也有了新气象。我是完全不懂画的,只惊喜地发现,画中的荷叶,在用笔上,更加自如灵动,常常呈现出“S”型的结构,仿若八卦太极,变幻莫测;而那色彩,也更清艳纯粹,具有梦幻之美。此外,他依然笔耕不辍,文章并不因为“高产”而影响了质量,相反,几乎字字珠玑,篇篇精彩。于是我戏称他是“现代版胡适”——饭局又多,文章又多。老师听后也不反对,而是乐得应和道:“我喜欢沾过去名人的光,也算是贴近传统。”他随后又在博客中写道:“大师是被鼓励出来的。”
说到自默老师的博客,便有了新鲜话题。我也算是他博客的广大粉丝之一。之前,我曾有一个定式思维:如他这样的年龄,这般的学识修养,以及所从事的事业,他该是不善于网络世界之种种的。然而事实却证明了我的短视,自默老师之于网络的游刃有余,岂是我这个新新人类所能企及?他的博客数量之多,更新之快,链接之广,称之为“大侠”,绝不夸张。而博客中的文章,话题之新颖,内容之时尚,图片之丰富,有时简直让我这个“时髦小青年”也觉得跟不上趟儿。当然,即使“博友”不是国人,自默老师也能从容应对,用英文与之交流。这又让我不禁笑想起国学大师辜鸿铭,蓄着辫子,穿着长袍马褂儿,却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亚等9种语言,倒读英文报纸而嘲笑英国人。自默老师呢,则是留着光头,穿着唐装,有传统文化根底,擅于书画,精于英文及网络,文怀沙翁称他为“五百年来一奇人”,不是没有根据。
写到这里,又想起一件小事。前日,随手翻一本从老师那里借来的《道德经俗译》,只见书眉处均被他注满了当时读书时候的随感,评述得精辟又贴切,读来让人拍案。后来我见扉页上写着:“道既长存。岁在一九九四年秋月。自默。”掐指一算,自默老师读此书的时间,竟是在他二十七岁时,而于今日,我正巧走在他当初的年纪,也刚好二十七岁。现今的我,却不知比当年的他差着多远,想来不禁惭愧。